宁波市加大幼鱼保护力度 打响海洋“三战”
4月27日上午,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召开宣传贯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幼鱼保护决定暨“三战“工作部署会议,鄞州区政法委、鄞州区委宣传部、区府办、区海洋与渔业局等18等个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坚决贯彻实施《决定》,强化协同,压实责任,严格执法,大力营造保护幼鱼的社会氛围,协力打赢“幼鱼资源保护战”“伏休成果保卫战”“禁用渔具剿灭战”(简称“三战”)。副区长朱晓丽出席会议并讲话。
《决定》聚焦幼鱼保护品种、违规禁用渔具以及联动执法机制等“难点”问题,填补了有关渔业法律法规的法律空白点,为依法治渔提供了法理依据和制度保障。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幼鱼保护决定,根据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协调小组第四次成员单位(扩大)会议要求,2017年浙江省要打好海洋“三战”,将“三战”作为2017年渔场修复振兴的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是修复振兴浙江渔场的关键举措。2014年以来,鄞州区组织开展了“一打三整治”、“幼鱼保护攻坚战、伏季休渔保卫战”等专项行动,捕捞幼鱼违法现象得到明显遏制。然而,鄞州区非法捕捞、销售幼鱼等行为仍有发生,“不捕、不售、不食”幼鱼的社会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幼鱼保护的形势仍然严峻。
根据会议部署,“三战”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全面启动(4月15日至4月30日),组织排查,摸清家底,广泛宣传,为“三战”开好局。第二阶段全面休渔(5月1日至7月31日),落实“定人联船”、海上高压严查、陆上严密防控、全面实施违规渔船渔具整改、推行“滩长制”等工作措施。第三阶段陆续开捕(8月1日至9月16日),全面落实“检查一艘、合规一艘、准许开捕一艘”要求,继续强化海陆执法检查,坚决打击非法运输、销售、使用违禁渔获物等违法行为。第四阶段巩固成果(9月16日至年底),海上开展沿海港口巡航和码头常态化执法,陆上严查滥运、滥售、滥用幼鱼行为,组织开展禁用渔具整治收官“大清网”行动,确保禁用渔具在码头、停港渔船、沿海滩涂“三不见”。......查看原文:http://www.hellosea.net/news/focus/2017-05-02/406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