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林一
短短几天,一个沿海地区的支柱产业从强势跌入了危机,谁该对此事负责?
本月17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严重消费预警:近期在对市场销售的多宝鱼进行质量抽检时发现几种禁用药品残留量超标。抽检的30件样品全部检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且最高检出值为1毫克/公斤左右。同时,部分样品还分别检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氯霉素、孔雀石绿、红霉素等禁用渔药残留,部分样品土霉素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如长期大量摄食,存在致癌可能。此预警一出,立刻在全国引起巨大“恐慌”。多宝鱼成了众矢之的,被各地严查禁售。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18日表示,将组成调查组,赴其主产区山东省调查了解水产品养殖用药情况。同时下发了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药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山东、江苏、河北、浙江、福建、广东、辽宁、天津等沿海省市发出特急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并立即组织渔业监管等部门开展对水产养殖的专项督查工作。
处于“风暴中心”的多宝鱼养殖大省——山东,则迅速采取4项措施,彻底清查使用违禁药物和饲料添加剂养殖的“多宝鱼”。全省暂停多宝鱼出货,同时,省有关部门承认,尽管一直对多宝鱼的生产过程进行检测和监督,但以往对多宝鱼的抽查并不包括致癌物,也并未能监管到所有的生产企业。
是养殖户因为多宝鱼抗病能力差添加违禁药物?是经销商为了保活保鲜,给多宝鱼喂违禁药物?还是销售商为了卖好价钱,在水里添加违禁药物?目前权威部门检测的最终结论尚未出来,但这已让众多消费者、养殖者、经营者以至于相关的管理者感到了深深的不安和巨大的压力。海水养殖怎么了?哪出了问题?一个红红火火的产业就这样被毁了吗?
1998年,多宝鱼商品苗在我国繁育成功后,在沿海各地迅速发展起来。特别是在山东沿海已成为支柱产业,产量约占全国70%~80%,每年给当地带来30亿元的产值。说到出问题,有专家分析,近10年的人工养殖,已使其出现明显的种质退化问题,抗病力降低。加之产业人员的急速膨胀难免造成技术的良莠不齐,对水产养殖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执行力度不到位,才酿成此次事件。然而,多宝鱼事件,让我们看到的仅仅是行业养殖水平的薄弱和养殖者的利欲熏心吗?有毒多宝鱼堂而皇之从养殖场到市民的餐桌一路畅通无阻,这当中最直接、关键性的原因恐怕还在于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对海水养殖业监管的不到位。
养殖户说,海产品养殖没有不投药的,因为海鲜养殖投入大,如鱼得病,损失太大,所以在养殖中不但鱼有病时要投药,没有病也要投药预防。加之成本问题,于是,用成本较低、毒性较大的被禁药物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之所以其他养殖海产品难以检测出禁药成分,则是由于多宝鱼对水温的要求太高,只能在室内饲养,自然药物残留多。有一句养殖户间的玩笑话——“如果谁得了感冒,不用吃药,给他清蒸一条多宝鱼就行了。”
水产批发商透露,他们去产地进货,从来不会向养殖场或者养殖户要检验合格证明。有关部门表示,多宝鱼在生产时需经常检查,但上市后基本上不会有专门的检查。所以,对经销商也好、养殖户也好,都不会要求查看相关证明。而一些水产批发市场本身配备的检测仪器和检测水平都基本上停留在检测包括甲醛、菌落指数等在内的极少数几样指标,根本无法查出包括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等此次公布出来的残留物。
而这一切,我们很难说当地政府监管部门不知情。如果真是一无所知,该是失职,如知情,又任其泛滥,更是失职。是否可以被认为是监管与被监管间的利益裙带化。监管的属于地方部门,被监管的又为地方创造效益,如何下得了手?
于是当那些本应“必然被发现”的问题被“偶然发现”时,更让民众担心、失望,甚至无奈。因为我们所看到的不仅是一些人缺乏对良知、规则的信仰和敬畏,更有对政府行政权的失信。特别是近年来,有关食品卫生、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地发生,一系列的“清查”“查封”“追究责任”“紧急措施”,充分反映了相关行政部门在发生问题后,能够积极迅速做出反应,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但是,政府部门的监管能否由事后变为事前?不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才是百姓所关注的。因为如果监管部门忠于职守、行政作为,不法者的有毒有害食品是难以冲破层层“关卡”进入百姓的餐桌。
其实,生产环节涉及众多企业,监管难度大,并不意味着政府不可作为。无论是大的养殖企业还是小养殖户,政府部门都有义务、有责任监督并帮助养殖户搞好生产,进而促使当地养殖业健康发展。
此次多宝鱼事件造成的危害是多方面的,消费者首当其冲,“毒鱼”吃进去了,想吐也吐不出来了。然而更为严重的是产业发展将受到严重挫折,教训惨痛。毕竟一个行业、一个产品的创建不容易,砸牌子后想重新赢得市场更不容易。这就是只有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经济利益才会长久,放纵违法行为求取短期利益无异于饮鸩止渴的道理。
如今,“民以食为天”更多了一层 “食以安全为本”的含义。百姓的安危冷暖靠的是政府部门的行政作为;如何“培育产业”,更是政府的规划与职责。沿海各地众多的“养殖大市”“养殖大县”能否从这件事中汲取教训,查一查有没有类似的隐患?政府部门的监管是否到位?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近日,有“智囊团”开出救鱼处方,“七味药”中大多是开给政府相关部门的。如,强化宏观调控和管理能力,调整管理机制、加强产业链的监管措施等等。相信只要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海水养殖产业将依旧灿烂辉煌。
短短几天,一个沿海地区的支柱产业从强势跌入了危机,谁该对此事负责?
本月17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严重消费预警:近期在对市场销售的多宝鱼进行质量抽检时发现几种禁用药品残留量超标。抽检的30件样品全部检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且最高检出值为1毫克/公斤左右。同时,部分样品还分别检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氯霉素、孔雀石绿、红霉素等禁用渔药残留,部分样品土霉素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如长期大量摄食,存在致癌可能。此预警一出,立刻在全国引起巨大“恐慌”。多宝鱼成了众矢之的,被各地严查禁售。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18日表示,将组成调查组,赴其主产区山东省调查了解水产品养殖用药情况。同时下发了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药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山东、江苏、河北、浙江、福建、广东、辽宁、天津等沿海省市发出特急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并立即组织渔业监管等部门开展对水产养殖的专项督查工作。
处于“风暴中心”的多宝鱼养殖大省——山东,则迅速采取4项措施,彻底清查使用违禁药物和饲料添加剂养殖的“多宝鱼”。全省暂停多宝鱼出货,同时,省有关部门承认,尽管一直对多宝鱼的生产过程进行检测和监督,但以往对多宝鱼的抽查并不包括致癌物,也并未能监管到所有的生产企业。
是养殖户因为多宝鱼抗病能力差添加违禁药物?是经销商为了保活保鲜,给多宝鱼喂违禁药物?还是销售商为了卖好价钱,在水里添加违禁药物?目前权威部门检测的最终结论尚未出来,但这已让众多消费者、养殖者、经营者以至于相关的管理者感到了深深的不安和巨大的压力。海水养殖怎么了?哪出了问题?一个红红火火的产业就这样被毁了吗?
1998年,多宝鱼商品苗在我国繁育成功后,在沿海各地迅速发展起来。特别是在山东沿海已成为支柱产业,产量约占全国70%~80%,每年给当地带来30亿元的产值。说到出问题,有专家分析,近10年的人工养殖,已使其出现明显的种质退化问题,抗病力降低。加之产业人员的急速膨胀难免造成技术的良莠不齐,对水产养殖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执行力度不到位,才酿成此次事件。然而,多宝鱼事件,让我们看到的仅仅是行业养殖水平的薄弱和养殖者的利欲熏心吗?有毒多宝鱼堂而皇之从养殖场到市民的餐桌一路畅通无阻,这当中最直接、关键性的原因恐怕还在于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对海水养殖业监管的不到位。
养殖户说,海产品养殖没有不投药的,因为海鲜养殖投入大,如鱼得病,损失太大,所以在养殖中不但鱼有病时要投药,没有病也要投药预防。加之成本问题,于是,用成本较低、毒性较大的被禁药物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之所以其他养殖海产品难以检测出禁药成分,则是由于多宝鱼对水温的要求太高,只能在室内饲养,自然药物残留多。有一句养殖户间的玩笑话——“如果谁得了感冒,不用吃药,给他清蒸一条多宝鱼就行了。”
水产批发商透露,他们去产地进货,从来不会向养殖场或者养殖户要检验合格证明。有关部门表示,多宝鱼在生产时需经常检查,但上市后基本上不会有专门的检查。所以,对经销商也好、养殖户也好,都不会要求查看相关证明。而一些水产批发市场本身配备的检测仪器和检测水平都基本上停留在检测包括甲醛、菌落指数等在内的极少数几样指标,根本无法查出包括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等此次公布出来的残留物。
而这一切,我们很难说当地政府监管部门不知情。如果真是一无所知,该是失职,如知情,又任其泛滥,更是失职。是否可以被认为是监管与被监管间的利益裙带化。监管的属于地方部门,被监管的又为地方创造效益,如何下得了手?
于是当那些本应“必然被发现”的问题被“偶然发现”时,更让民众担心、失望,甚至无奈。因为我们所看到的不仅是一些人缺乏对良知、规则的信仰和敬畏,更有对政府行政权的失信。特别是近年来,有关食品卫生、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地发生,一系列的“清查”“查封”“追究责任”“紧急措施”,充分反映了相关行政部门在发生问题后,能够积极迅速做出反应,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但是,政府部门的监管能否由事后变为事前?不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才是百姓所关注的。因为如果监管部门忠于职守、行政作为,不法者的有毒有害食品是难以冲破层层“关卡”进入百姓的餐桌。
其实,生产环节涉及众多企业,监管难度大,并不意味着政府不可作为。无论是大的养殖企业还是小养殖户,政府部门都有义务、有责任监督并帮助养殖户搞好生产,进而促使当地养殖业健康发展。
此次多宝鱼事件造成的危害是多方面的,消费者首当其冲,“毒鱼”吃进去了,想吐也吐不出来了。然而更为严重的是产业发展将受到严重挫折,教训惨痛。毕竟一个行业、一个产品的创建不容易,砸牌子后想重新赢得市场更不容易。这就是只有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经济利益才会长久,放纵违法行为求取短期利益无异于饮鸩止渴的道理。
如今,“民以食为天”更多了一层 “食以安全为本”的含义。百姓的安危冷暖靠的是政府部门的行政作为;如何“培育产业”,更是政府的规划与职责。沿海各地众多的“养殖大市”“养殖大县”能否从这件事中汲取教训,查一查有没有类似的隐患?政府部门的监管是否到位?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近日,有“智囊团”开出救鱼处方,“七味药”中大多是开给政府相关部门的。如,强化宏观调控和管理能力,调整管理机制、加强产业链的监管措施等等。相信只要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海水养殖产业将依旧灿烂辉煌。
200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