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开展海岸线统计核查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7-04-19 10:27:22 

   据报道:国家海洋局近日正式印发《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我国出台的首个海岸线法规,《办法》明确了当前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的主要任务,提出了海洋管理工作的新举措、新要求。旨在优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实现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岸线格局。

  记者从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2017年广东省将认真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开展自然海岸线统计核查,制定自然岸线保护与控制年度计划。

  到2020年全国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为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在管理体制上首次强化了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统筹协调。

  《办法》规定,国家海洋局牵头负责全国海岸线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相关工作。沿海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监督管理,将自然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人民政府政绩考核。

  针对围填海大量占用自然岸线,海岸生态空间大幅压缩的趋势,《办法》明确国家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制度,规定了11个沿海省份自然岸线保有率的具体目标。《办法》提出,到2020年,全国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不包括海岛岸线)。将全国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分解落实到各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自然岸线保护与控制的年度计划,并分解落实。

  将自然岸线纳入海洋生态红线管控

  为加强海岸线保护与管理,《办法》明确国家对海岸线实施分类保护与利用,将自然岸线纳入海洋生态红线管控。

  《办法》提出,根据海岸线自然资源条件和开发程度,分为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三个类别,并提出分类管控要求。其中,自然形态保持完好、生态功能与资源价值显著的自然岸线应划为严格保护岸线,主要包括优质沙滩、典型地质地貌景观、重要滨海湿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所在海岸线。

  加强海岸线红线管控,严格保护岸线按生态保护红线有关要求划定,由省级人民政府发布本区域内严格保护岸段名录,明确保护边界,设立保护标识。

  在岸线节约利用方面,《办法》规定,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确需占用自然岸线的建设项目应严格进行论证和审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应明确提出占用自然岸线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结论。不能满足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和要求的建设项目用海不予批准。

  《办法》还提出海岸线整治修复的3个要求,即要求编制国家和省级海岸线整治修复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全国海岸线整治修复项目库;明确整治修复项目实施要求,以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为主要目标,明确了项目的类型、技术标准等内容;建立完善整治修复投入机制,中央财政海岛和海域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海岸线整治修复,并提出完善沿海地方政府整治修复资金投入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等要求。......查看原文:http://www.hellosea.net/news/focus/2017-04-19/40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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