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在厦门举办之年,也是厦门遭受“莫兰蒂”台风灾后重建再发力的关键一年。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将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海洋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访美重要成果清单、全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建设、“智慧海洋”建设工程、海域督察监管、蓝色海湾整治、厦门湾整治和重大海上专项执法等方面的重要工作,全面提升厦门海洋城市竞争力。
着力发展壮大海洋经济。加快建设“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大力支持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开拓新领域,在海洋医药等领域鼓励开展技术攻关,培育新产业,打造海洋经济产业链。组织实施《厦门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推动“十三五”项目落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全面运行海洋创投基金,组建厦门海洋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开展项目路演及基金的投资工作。
着力推动科技创新驱动。加快推进“智慧海洋”工程的研究论证和实施,建立大数据海洋资源共享平台和决策模式。继续推进海洋双创基地建设,打造南方海洋创业创新基地品牌。组织编制海洋科技与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规划。打造蓝色海洋新型智库,提升海洋领域的决策能力。
着力深化海域资源配置。加强重大重点民生项目用海服务保障,严格实施海洋产业用海标准,提高项目用海的产业准入门槛和生态门槛。科学配置海域海岛资源,建立用海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湾内填海活动。创新临时用海管理模式,探索建立滨海旅游经营性临时用海市场配置方式。加强海岛的保护与利用,推进生态岛礁建设,编制重点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落实串岛游规划,推进重点海岛收储工作。强化海域权属管理,加强用海全过程监管。
着力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建设,制定海洋生态红线管控措施,探索建立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海洋污染防治,陆海统筹,组织实施《厦门近岸海域水环境污染治理方案》。深入开展海上垃圾监测与预警,优化监测站位和监测指标,推动海上保洁范围不断扩大。建立健全海洋环境保护制度和湿地保护制度,制定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海洋环保监理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生态保护建设。
着力深化海洋国际合作交流。按照国家海洋局部署,加强与美国旧金山市的合作交流,落实行动计划,开展减少垃圾流入海洋方面的研究和示范。建设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深入拓展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海洋产业交流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整合交流资源平台,加强与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等组织的合作,推进与东盟国家在海洋经济、海洋科技、海洋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办好2017年国际海洋周,逐步培育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业展会,力争将厦门国际海洋周打造成国际上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知名国际品牌。
着力推行依法依规行政,推动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开展海域督察监管,健全行刑结合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70220/652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