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旅游局发中秋提示:勿盲信街头摊点人员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发布时间:2016-09-14 13:37:37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中秋节小长假即将来临,市民出游又迎来好时机,市旅游局913日发布中秋节旅游提示,提醒岛城市民中秋出游要理性消费,做到“三不要”。

每逢假期,旅游购物总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针对购物的旅游投诉也日渐增多,对此市旅游局提醒游客,外出旅游时要理智购物消费,做到“三不要“”:

一是不要盲目相信导游、店家人员的“诱导”宣传,或怕丢面子而购买;

二是不要贪图“便宜”,或随大流而购买;

三是不要在非正规商店,或者不能出示正规票据的商店和摊位购买。

市旅游局建议出游前对目的地的特产和价格水平要有所了解,参团的游客要与旅行社签好购物补充协议。

中秋小长假,岛城又将迎来一波旅游小高峰,为此市旅游局提醒游客,来青旅游时不要盲目相信街头摊点人员、流动人员的“一日游”和海上旅游宣传,谨慎参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这些在街头设置的揽客点,许多不是旅行社设立的,游客报名时往往没有旅游合同,甚至没有收据或发票,没有联系方式等,游客的权益容易受到损害,也难以维权。建议寻找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活动。

针对五花八门的旅游网站推出的各种低价旅游产品,市旅游局提醒,网络购买旅游产品需要谨慎。在网购之前应识别网站的真伪,切不可盲目相信网站链接;对于相关网站的广告,包括文字与图片,不能不加分析就相信,更不可草率就在网上支付;建议应尽量使用可以线下支付的旅游产品,并注意保留电子订单、短信等信息记录,必要的可以通过拍照、截图留存证据。要树立“低价游”、“会员游”、“网群游”、“奖励旅游”等旅游形式可能会带来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意识,避免参加此类旅游。建议拒绝参加“低价游”、 “奖励旅游”,慎重选择参加“会员游”、“网群游”等旅游活动。

市旅游局还提醒市民,旅游过程的自始至终应妥善取得并保管好合法的证据,如旅游合同、收据或发票以及其他与旅游过程有关的材料、录像录音等证据,一旦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据此向有关部门投诉。(记者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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