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仲裁庭所谓裁决不具法律效力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6-07-25 11:20:05 

本报讯 721日,由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海洋法学会共同举办的南海仲裁案法律专家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上,来自外交部、国家海洋局、中国社科院等机构的60余位海洋法、国际法学者,就南海仲裁案中临时仲裁庭作出的所谓裁决进行了详细的法理评析。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冀平说,南海仲裁案中临时仲裁庭发布的所谓裁决,无论在管辖权审理上还是在实体审理上都谬误百出,法律适用牵强附会,是对国际公平正义和国际法治精神的践踏,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邹立刚指出,仲裁庭的所谓裁决在涉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解释和适用上,在黄岩岛争端等相关事实的认定等诸多关键问题上,充满谬误。特别是根据《公约》,仲裁庭的管辖范围限于涉及《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而岛礁主权不属于其解释和适用范围,自然也不属于仲裁庭的管辖范围。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新军表示,判定南海部分岛礁领土主权归属是处理菲律宾诉求的前提,但仲裁庭却将二者割裂。为了绕开领土主权问题不属于《公约》管辖的障碍,菲律宾要求仲裁庭在不处理岛礁领土主权归属的情况下,直接就中国在南海海上活动的合法性等问题作出裁定。仲裁庭简单地接受了菲律宾的一面之词,没有就为何接受菲律宾的说法进行论证,也没有考察仲裁事项与领土主权问题之间的客观联系。

  专家们一致认为,菲律宾所提起的问题实质是岛礁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不属于《公约》解释与适用的争端,因此仲裁庭对南海仲裁案进行裁决缺乏管辖权和法理依据。仲裁庭无视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主权权利,肆意曲解国际法,对菲律宾和中国的立场采取双重标准,严重违背公平正义,武断而偏袒地作出裁断,明显损害了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利。

  “未来全球海洋权益的冲突与争夺日益激烈,法律在外交博弈中的作用将前所未有的突出。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国内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提升构建国际规则和国际秩序的能力和水平,在国际法、海洋法领域建立中国话语体系,推动构建和完善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法律制度,为海洋强国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法律保障。为维护国家权益、维护世界和平作出应有的贡献。”陈冀平说。 (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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