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亚海计划大事记

来源:佚名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6:45 

● 1994年,全球环境基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及国际海事组织共同发起了第一个跨东南亚、东北亚地区的“防止东亚海域环境污染计划”(简称“东亚海计划”),我国参与并实施了该计划。福建省厦门市列为实施海岸带综合管理的3个示范点之一。

● 1997年,在全球环境基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海事组织、东亚海域海洋污染预防与管理项目厦门示范区的共同推动下,厦门建立起海岸带综合管理体系。

● 1999年,厦门海岸带综合管理示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厦门模式”被联合国等9个国际组织列为海洋综合管理成功模式加以推广。

● 2000年,东亚海计划二期计划即建立“东亚海域环境管理伙伴关系计划”实施,我国渤海地区被列为示范区。

● 2000年7月26日,东亚海项目第七次指导委员会会议暨渤海海洋环境保护与管理论坛在大连举行。在开幕式上,国家海洋局与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和天津市一道共同签署了《渤海环境保护宣言》,展示了保护渤海海洋环境,促进渤海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决心。

● 2002年4月22日,亚太经合组织第一届部长会议在韩国召开。会议发表的《汉城海洋宣言》表示,要加强地区间的合作,保护海洋和有效地利用海洋及沿海资源。

● 2003年12月,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司长李海清率团出席在马来西亚召开的第一次东亚海大会和部长会议,积极推动并参与编制《实施东亚海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签署《普曲加亚宣言》。

● 2005年11月28日,《东亚海项目海岸带综合管理平行示范点协议备忘录》签字仪式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海岸带综合管理平行示范点协议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这一国际合作项目在地方的正式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我国沿海各地海岸带综合管理水平。

● 2006年12月12日,为建立东亚海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机制,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东亚海大会及部长会议在我国海南省海口市举行,并将签署《实施东亚海可持续发展战略合作伙伴宣言》(即《海口伙伴关系宣言》)。

200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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