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赵宁
“过去我们在海上执法,只要一拉警报、一喊话,那些非法渔船就会乖乖接受检查,而现在海上暴力抗法却成了常有的事。”中国海监椒江区大队(台州市椒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李海荣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叹,“我们的执法手段太落后了。”
近日,记者来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洋与渔业局,在采访中听到执法队员对海上暴力抗法的无奈和痛心。
海上交锋渔船变身“刺猬船”
2014年6月,李海荣和同事在海上执行整治清理禁用渔具渔网专项行动,当执法船在大陈南部海域巡查时,他们发现了船号为“浙椒渔71043”“浙椒渔71044”的两艘渔船正在向东航行。
“我们一眼就看到他们船上带有网具,涉嫌违规。”执法队员立即要求对方停船接受检查。
发现执法船靠近,两艘涉嫌非法捕捞的渔船立刻加速分头逃跑,执法队员只能选择其中一艘紧追不放。
被追赶的“浙椒渔71043船”对停船接受检查的警告充耳不闻,凭借自身船小灵活的优势,不断在海面上和执法船绕圈子,甚至做出了极度危险的举动。
“对方把船舱里的煤气瓶拿出来挂在船舷边上,然后人也趴在船体外——一副同归于尽的架势。”李海荣现在回忆起那次执法仍然心有余悸。
为了阻止执法船靠近,该船还在船身两侧各伸出了3根长约1.5米、直径约6厘米的钢管,整艘船状若“刺猬”。
“如果强行靠近,将会对我们执法船船体造成破坏。”李海荣经过仔细观察后,决定利用涌浪趁执法船船身抬起的瞬间,靠向对方船,将对方船体的钢管压下去,然后再抓住时机强行跳帮。
说起来容易,但真正做起来却充满了危险,稍有不慎人便会落入大海,引发惨剧。
说时迟那时快,在两船接近的一刹那,李海荣一马当先,率先强行跳帮,成功查扣了“浙椒渔71043”船。
经现场核查,该船船名号系擅自书写,无证书,初步认定为“三无”船。
面对暴力抗法 执法者很无奈
为有效压减海洋捕捞强度,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修复振兴东海渔场,浙江省从2014年开始启动了浙江渔场修复振兴计划,计划
用3年时间,开展渔场“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所谓“一打三整治”,指的是依法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违反休渔规定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开展渔船船证不符整治、禁用渔具整治和污染海洋环境行为整治。
“大陈渔场是浙江省的第二大渔场,椒江区是修复振兴浙江渔场的主战场之一,责任重大。”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吴仁斌说,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区海洋与渔业、工商、边防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海洋休渔海上查、港口封、市场管等有效举措,成效显著。
李海荣对记者说,现在海上基本看不到“三无”船舶和违法捕捞现象了,但是海上执法的形势依然严峻。
参与专项执法以来,李海荣遭遇了多起海上暴力抗法事件。“有往船上插钢管的、有跳海威胁的,以前甚至还发生过外省违法渔船冲撞执法船的事。”
“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更重要的是,这是对法律的践踏和挑战。”李海荣话里透露出几分无奈。
屡禁不止 期待“以法治暴”
渔业执法部门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强,为何非法捕鱼仍屡禁不止?
李海荣认为,因经济利益铤而走险非法捕捞的背后,是违法成本低的现实。他向记者举了一个例子,“1997年的时候,根据我国渔业法作出的最高处罚金额是10万元,如今快20年过去了,最高处罚金额依旧是10万元。”李海荣说,过去的渔船的马力小,利润不高,10万块钱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很大的处罚。
“现如今的渔船马力都大了很多,利润高,违法成本表面看似没变,实际上降低了很多。”李海荣叹了口气说,“很多渔民甚至都不在乎这点罚金。”
正是因为违法成本低利润又高,使得非法捕捞和买卖长期存在,却又屡禁不止。
“作为行政执法队伍,我们的执法手段比较单一落后,如果没有边防的配合,我们碰上暴力抗法的渔船,往往束手无策。”李海荣说,“更糟糕的是,面对越来越激烈的抗法行为,我们缺乏有效的反制手段。”
面对不惜以命相博的违法者,怎么办?每次海上执法,李海荣都冲在最前面,但事后,也常常会后怕。
李海荣表示,希望国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可以起到震慑违法者的作用。
“只有加大违法者的成本,才能让事件的警示作用发挥出来。”李海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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