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五大理念 彩绘富美浙江——浙江海洋与渔业工作回顾与布局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6-03-24 16:37:43 

“十二五”以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两富”“两美”浙江建设和转型升级组合拳等一系列战略部署,以改革促转型,以创新求突破,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十二五”浙江海洋发展亮点频现

探索海洋管理改革创新,促进海洋经济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积极探索海洋空间资源用途管制、有偿使用、市场配置、生态赔付补偿和海岸线统筹协调管理机制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编制《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浙江省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并分别获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复;率先制定了海域及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登记等配套制度,建立了海域使用“直通车”等制度,促进集约高效用海;率先开展温州海洋生态红线、象山港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两大试点,探索产业用海指标体系、海洋生态损害赔(补)偿等制度,促进生态用海;率先组建省海岸线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岸线战略资源的统筹管控;率先建立海域审批“绿色通道”,重点服务沿海产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建设。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海洋三次产业结构从2009年的7.941.450.7调整为2014年的7.439.353.3,以滨海旅游、港口运输等为主导的海洋第三产业已超过半壁江山,海洋经济发展总体呈现出增速趋稳、结构趋优、效益向好的态势。

加强海洋生态整治修复,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共同印发了《浙江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制订了杭州湾、乐清湾、三门湾、台州湾和象山港等5个重点港湾的区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重点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水产养殖和船舶油污防治、海岸和海上作业风险控制等,初步形成了规划引领、海陆联动的治污格局。加强监测监管,目前全省近岸海域共布设各类海洋环境监测站位1941个,基本实现了海洋功能区全覆盖。推进海洋生态修复,组织实施了杭州湾、南麂列岛等15个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项目,并建立13个省级以上海洋保护区,总面积约2712平方公里,占全省近岸海域面积6%以上。

全力实施两大行动,促进渔业转型升级。积极开展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截至201510月底,全省累计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4004艘,包括拆解取缔11473艘(其中11454艘已核准通过),非拆解取缔2531艘(其中1347艘已通过县自查),为下一步清理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开展渔业转型促治水行动,结合现代渔业园区、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化示范基地等建设,大力实施池塘生态化改造、稻渔轮作和增殖放流工程。5年来,建立园区创建点499个、总面积30万亩,投入资金近28亿元。

扎实推进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十二五”期间,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积极开展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精细化预警技术研究与应用,将海浪和风暴潮数值预报时效从72小时提高到120小时,为各级政府部门科学防灾减灾提供了决策支撑。率先在全国成立省市县三级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并出台《浙江省海洋灾害防御“十二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投资5亿元开展全省海洋观测、预警、信息服务、应急指挥与灾害风险评估等五大工程建设,并已初见成效。

(下转2版)“十三五”海洋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三五”时期,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工作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促进“三海联动”优化海洋空间布局、涉海涉渔产业绿色高效发展、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渔民群众全面共享小康等核心任务,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依法治理、惠民保安的方针,不断完善、提高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着力推动形成海洋与渔业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继续保持“在全国的先行和示范作用”,为海洋强省和“两美”浙江建设做出新贡献。

“十三五”时期,浙江海洋与渔业工作的发展目标是推进海洋资源整合利用再上新台阶,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深化海洋综合管理改革,着力完善绿色发展新机制。通过规划管控、负面清单和健全要素市场体系,进一步优化海洋空间开发格局,分区实施差别化政策,提高开发能力和效率,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强化海洋区划统筹,编制全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三海”联动协调发展,坚持生态集约用海。

实施渔业可持续发展行动,着力建设“海上粮仓”“生态水乡”。按照“近海修复,内陆提升,远洋拓展,全产业链培育”的工作方针,全面实施四大工程,切实增强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入实施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行动和渔业转型促治水行动,拓展远洋渔业,培育全产业链。

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着力构筑东海蓝色生态屏障。按照“陆海并举、区域联动、防治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直排海污染源控制,开展海湾、海岛、海岸线整治与生态修复,建设蓝色生态屏障。加强直排海污染源整治和应急处置,探索开展区域海洋污染责任考核,规划建设“美丽黄金海岸带”,到2020年海洋保护区数量达到18个左右,海洋保护区面积达到浙江省管辖海域面积的11%以上。

强化基础建设,着力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十三五”期间,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将着力推进政策法规创新,推进“互联网+”应用,推进海洋综合执法改革,加快建立权责统一、精简高效的海洋行政执法体制,切实提高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和综合管理能力。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将积极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发布工作,深入推进“一打三整治”转型升级组合拳,推进海洋综合管理改革,启动编制实施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修编省海洋功能区划,统筹安排海域功能区布局,开展用海项目“回头看”和存量围填海调查,摸清全省海域使用情况,为下一步海域管理政策制定提供决策依据,继续以“三湾一港”等重要河口海湾为突破口,深入实施浙江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

同时,积极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加快渔业科技创新,切实抓好安全管理,摸清全省沿海危险化学品现状,构建海洋环境基础数据库。创新海洋预报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开展沿海重点保障目标的专项预报服务。(谢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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