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正飞)日前,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山东将进一步优化沿海港口布局,调整港区功能规划,全省将不再规划沿海新港区。
根据《意见》,山东省将从加快海运业结构调整、促进海运业转型升级、推进海运业安全发展、营造海运业发展良好环境等4个方面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以融入“一带一路”战略,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运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海运业对加快山东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对外开放的重要作用。
在加快海运业结构调整方面,《意见》明确,山东省将进一步优化沿海港口布局规划,调整港区功能规划,促进实现港口间的合理分工与协调发展。“十三五”期间,该省将不再规划沿海新港区。主要港口一般不再建设3万吨以下通用泊位,鼓励建设30万吨和40万吨矿石、30万吨油、10万吨以上集装箱等大型深水泊位。优化锚地规划,实施邻近港口深水锚地资源共享。建设现代化海运船队,优化船队结构,优先发展专业化运输船队,鼓励发展与山东省港口相适应的大型干散货、集装箱运输船队。促进邮轮游艇产业发展,积极推进邮轮港口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港口邮轮服务功能,鼓励多元资本进入邮轮产业,扶持中资邮轮企业发展。将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港口总体规划和相关交通专项规划,推进各种运输方式与港口有效衔接,推进“港—航—陆”综合物流一体化建设,加快建设公路、铁路和长输管道等港口集疏运通道,主要集装箱、大宗干散货港区逐步实现与高速公路、铁路的直接连通。
在促进海运业转型升级方面,《意见》提出,山东省要积极建设绿色海运,实施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到2020年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50%的集装箱、邮轮和客滚专业化码头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主要港口100%的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加快海运科技进步,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研发新船型,推广应用船舶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积极发展“互联网+海运”,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海运服务。积极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规范船舶管理、船舶代理等传统航运服务业发展,提升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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