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五大发展理念 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海洋工作回顾与布局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6-02-22 16:08:40 

江苏是全国海洋大省之一,区位优势明显,资源条件优越,发展潜力较大。“十二五”时期,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建设海洋与渔业强省目标,加快实施沿海开发战略,全面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和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海洋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海洋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江苏大力发展海洋交通运输、海洋船舶、海洋渔业、滨海旅游等优势主导产业,积极培育海洋工程装备、海洋风电等新兴产业,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壮大。201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预计超过6500亿元,年均增长13%。沿海沿江港口货物吞吐量和亿吨大港数量位居全国之首,海洋工程装备产品约占全国市场的1/3,海洋风电产业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海域海岛综合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江苏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积极保障重点项目用海,5年共确权用海1388宗、面积21.59万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33.37亿元。在全国率先建成省市县三级联网运行的海域动态监管系统和省级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海域管理信息化走在全国前列。《江苏省海岛保护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发布,海岛整治修复、领海基点保护工作扎实推进。海域物权制度创新取得重大突破,省级层面海域使用“直通车”制度出台,实现了海洋功能区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有效衔接。

海洋支撑保障和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20159月,江苏省政府与国家海洋局签署《关于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共同推进江苏海洋强省建设合作框架协议》。2014年,江苏被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列入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省。大力实施科技兴海战略,组建海洋生物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联盟,加快建设以盐城风能与海水淡化产业示范园区、大丰港为核心的江苏海洋生物产业园。加强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海洋立体观测网,海洋预警报工作得到强化。

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十二五”期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有力推进,省政府批准《江苏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方案》,制定下发《关于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明确沿海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部署落实防治各项任务。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实现沿海县级全覆盖,每年发布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公报。加强涉海工程的监控管理,把好海洋环境“闸门”。加大海洋生态修复力度,建立海州湾、小洋口、海门蛎岈山等3个国家级海洋公园,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2个。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落实一批重大涉海涉渔工程生态补偿金达6.8亿元。

海洋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十二五”时期,江苏海洋领域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被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是全国唯一将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列入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的省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建立了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行政权力事项明确为307项。海洋与渔业执法能力不断加强,新列装执法船(艇)158艘,在南通、连云港建设了两个维权执法基地,全省海监和渔政机构开展了“海盾”“碧海”等专项执法和清理取缔“绝户网”、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活动,依法维护沿海开发与渔业生产秩序。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推进海洋与渔业强省建设的关键时期。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将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建设海洋与渔业强省为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强化依法管海用海,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形成海洋资源利用高效集约、开发保护空间格局逐步优化、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的海洋事业新格局,创建全国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科技人才集聚区、海洋生态宜居区和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先行区,海洋强省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坚持创新发展,激发海洋与渔业发展新动能。创新海洋经济调控手段,科学配置海洋资源,构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破解海洋产业结构不合理和低端同质化难题,建立健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海洋管理运行机制,将科技创新作为主动力驱动海洋与渔业发展。

二是坚持协调发展,增强海洋经济产业竞争力。按照“主体功能突出、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快产业空间布局调整优化,大力推进陆海统筹、江海联动,全力打造以沿海为纵轴、沿长江两岸为横轴的“L”型海洋经济带,构建“一带三区多节点”的海洋经济新格局。推进海洋与渔业技术装备发展,打造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提升海洋环境和灾害应急等综合管控能力。

三是坚持绿色发展,引领海洋与渔业发展方向。着力推进“生态+海洋经济”“生态+海洋管理”“生态+海洋科技”等模式,推动涉海产业和经济活动“绿色化”。科学划定海洋生态红线,控制住重点海域污染物总量,建设美丽海洋。更加注重水域生态保护,加强渔业资源本底调查、渔船管理、休渔禁渔、增殖放流,建设海洋牧场,养护好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环境。

四是坚持开放发展,拓展海洋与渔业发展空间。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扩大海洋国际合作交流,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环境监测及污染防治等领域合作,建立海洋科技合作园和海洋人才培训基地。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走出去”“引进来”并举,拓展发展空间,实现互利共赢。

五是坚持共享发展,提升海洋与渔业惠民新成效。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治理海洋垃圾,打造亲水岸线,让公众享受到美丽海洋。提高海洋与渔业安全能力建设,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加强法治建设,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依法行政管理服务系统。加强海洋与渔业文化建设。 (苏海)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