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保护专项执法示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12-23 11:34:58 

本报讯(记者 王中建)近日,《中国海洋报》记者从海洋工程环境保护和海洋保护区执法示范专题会获悉,中国海警今年组织开展的海洋工程环境保护和海洋保护区执法示范工作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执法效能,基本建成示范保护区动态监控系统等方面,达到了既定目标。

据悉,今年5月,中国海警印发《关于开展海洋工程环境保护执法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海洋保护区执法示范建设工作的的通知》,选取5个保护区海监机构和16个地方海监机构,组织开展了海洋工程环保和海洋保护区执法示范建设工作。半年多以来,各示范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从规章制度的建立、执法效能的提高、执法科技含量的提升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

各示范单位把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作为工作基础,用制度管理队伍,用制度规范和推动执法行动的开展。如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保护区支队修订完善《执法巡护规范》等近20项规章制度。珠江口中华白海豚保护区支队完善《海洋工程施工检查工作制度》等9项制度。烟台市海监支队印发《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保执法监管程序规范》,对海洋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重点内容、执法监管流程、违法行为查处和执法监管记录进行明确。大港海监支队制定了《海洋工程日常执法检查制度》,明确执法人员职责、细化分工及执法检查内容和操作规程、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做到对涉嫌违法行为早发现、早介入、早制止。

在示范执法期间,各示范单位加大执法力度,划分责任区域,开展“拉网式”巡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单独与联合、日常与专项等执法手段,严密监控所辖区域,积极排查案源,大大提高了执法效能。昌黎黄金海岸保护区支队查办了3件未经批准在保护区内挖砂和开发建设的案件;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保护区查办了23件违法开垦种植和破坏植被的案件;南麂列岛保护区支队查办了8件保护区内违法采挖贝藻的案件。

建立保护区动态监控系统,获取技术支持,提高执法科技含量是执法示范工作的又一个亮点。各保护区示范单位积极争取地方资金支持,开展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工作,获得了明显成效。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保护区在核心区、关键区域安装了4套动态监控设备。南麂列岛保护区支队投入400万元建成视频、雷达等全方位监控系统,已投入使用。昌黎黄金海岸保护区争取省海洋局资金400万元,建成12个前端固定视频监控点、两个移动视频监控点和后端监控平台。珠江口中华白海豚保护区支队架设了115米高的云台摄像机,对保护区海域进行监控,并借助港珠澳大桥工程架设了视频监控设备。

中国海警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执法示范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将采取有关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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