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环翠区四举措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23 11:42:05 

近 年来,山东威海市环翠区紧紧围绕“双城联创”工作,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巩固基础、完善机制、强化能力、检打联动”的总体思路,狠抓“制度机制、苗 种质量、健康养殖、标准化生产、监督执法、宣传培训”六大监管环节,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一、创新机制,加大投入,注重编织长效监管“一张网”。

一是创新监管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的监管联动机制,形成以县级为总揽,镇级为基础,企业为主体三级质量监管体系,实行以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渔业 部门主导执法、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监管工作模式,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同时,探索全员参与监管网络。在重点渔业镇街每个村(社区)配置一名水产质量监管 员,通过与渔民签订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形式,完善互助监管联动机制,对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方位、无缝隙监管。

二是强化监管体系 支撑。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投入10万余元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宣传、培训工作;投资120万元,建立了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 拥有液相色谱室、气相色谱室、水质分析等10个功能实验室;累计投资1000万元,建立了环翠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依托威海博宇食品有限公司建立了 检测实验室,为重点监管企业配备了快速检测、远程监控等设备,监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同时与山东省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签订委托合同,对全区水产品进行检 测,实现了监管、管控、检测全覆盖、无盲区的监管体制。

二、强化自律,源头监管,构建水产品安全“生命线”

一是强化企业自律。引导企业注重企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视质量安全为企业的“生命线”,与所有水产企业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企业主要负 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企业进行信誉分级,对信誉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对失信企业进行相应处罚、曝光,并实行“黑名单”制度。在申报项目时,实行产品不合 格一票否决制。

二是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制定了《山东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全区完整统一的苗种场数据库,严 格苗种证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强化苗种质量监督抽查,全面规范苗种生产的各项行为,依法对应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15家苗种场发放了苗种生产许可 证,领证率达到100%。认真贯彻落实《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苗种管理办法》,对向天然水域增殖的苗种进行全面检测,从源头上把好水产增养殖和水产品质量 的安全关。

三是推进健康养殖。严格“五项制度、两项登记”,对50多家涉渔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养殖生产单位进行全方位监管;建成 国家及省级原良种场 3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4处,9家省级以上健康养殖示范区(场);完善渔业病害防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病害监测,及时掌控疫情;加 快渔业技术推广建设,连续三年投入60万元,实施基层渔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累计举办培训班30余期,培训新型渔民500余人,把过去 “逼着渔民干”的工作方式转变为“带着渔民干,做给渔民看”通过科技服务助推水产养殖趋向规范化。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打好全程监控“组合拳”

一是严把养殖环境控制关。为助力我区创城工作建设,自2014年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涉渔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水产养殖场、育苗场、渔港码头环境进行分 级评价,获得环境评价一类企业资格的单位,将在政策支持、资金支持、项目申报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同时,对今后考评中达不到标准的企业,予以降级。截止目 前,我区共有25处涉渔生产场所被评为一类环境卫生单位。

二是严把投入品使用关。对投入品生产企业实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制,每年在全 区开展2次以上全区性投入品生产销售拉网式大检查。在主要养殖基地实行投入品使用处方制,对养殖企业和合作社实行统一供苗、统一供料、统一生产标准、统一 技术指导、统一运输销售等,提高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

三是严把监督抽查关。对无公害生产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备案基地和原良种场,在自行送检的基础上,每年开展2—3次统一抽样检测,实行养殖生产基地准出制度,把好水产品生产的最后一道关。

四、加强品牌建设,建立追溯体系,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防火墙”

一是大力实施水产品品牌创建行动。以品牌创建为抓手,大力推行水产品龙头企业创建,积极组织申报无公害水产品认证,推进水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生 产,不断提升水产品质量和档次。目前,已建成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家、省级现代渔业园区7处、市级质量安全区域化基地4处,无公害企业认证12个,无 公害水产品养殖覆盖率达到92%;注册“威海刺参”、“宇王鱼鳞胶原蛋白”、“浦源鱼酿酱油”等品牌,形成宣传推介有效载体,将质量安全管理的成效转化成 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的成果。

二是加快推进水产品追溯系统建设。为加快和提升我区渔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目 标,我区结合实际,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思路,在我区2家育苗养殖单位作为追朔试点,通过各项记录、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索证索票,从塘头到出货,系 统化、标准化、规范化运作流程,逐步实现“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全过程质量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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