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申报工作启动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12-23 11:53:57 
本网讯 5月21日,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联合下发通知,启动2015年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申报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域的合理开发、可持续利用。
根据该通知,地方申报今年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的重点支持范围包括海湾(海岸带)综合整治及修复和海岛生态保护与修复。其中,在海湾(海岸带)综合整治及修复方面,将支持污染较重、生态脆弱以及生态环境效益突出的重点区域开展海湾、海岸带综合整治工程,支持内容包括:受损滨海湿地、滩涂等生态系统恢复,自然岸线恢复,环境监测、减灾能力建设,陆域入海污染和近海养殖污染等减排,近岸海域清淤疏浚等。每个沿海省份(含计划单列市)可选择1个~2个重点区域开展该项工作,以重点海湾或海岸带为单元,统筹安排综合整治的任务,恢复、提高海湾、海岸带整体生态环境功能。
在海岛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将重点支持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岛体、岸线、沙滩、植被等保护与修复,海岛生态实验与技术推广工程,国家领海基点保护等。每个沿海省份(含计划单列市)可选择2个~3个重点海岛开展该项工作,以海岛为单元,统筹安排保护、治理任务,促进海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该通知要求,各省要与现有工作基础、相关规划相衔接,以某一重点海湾(海岸带)或海岛为单元,编制海湾(海岸带)综合整治或海岛保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细化工作内容,工作实施方案以若干具体项目作支撑;工作方案应突出陆海统筹、自然恢复为主、保护优先、生态红线等原则和要求,创新体制机制以及政策措施,推广PPP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等;工作实施方案应总体思路清晰,任务明确,目标指标可量化、可考核,年度计划明晰,组织保障到位。各省在资金、项目安排上应突出集中资金投入、连片推进原则,确保实施后财政资金效益。
据悉,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将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遴选项目,择优支持,并加强监督考核、绩效评价,今后年度资金安排将与考核结果挂钩。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