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四支队组织海陆联合执法打击跨界违规作业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发布时间:2015-04-16 15:40:59 

近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四支队组织海上执法船编队和陆地联合检查组同步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跨界违规作业行为,积极维护海上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

针对辖区海上跨界作业纠纷,第四支队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在沾化县召开了由滨州市、沾化县、无棣县渔政执法人员以及渔民协会负责人、渔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渔民诉求,做好思想沟通,安抚渔民情绪,探讨解决措施;在东营新港召开了由东营市渔政、公安边防、外省籍渔船代理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海上生产情况,宣传政策,督促外省籍渔船撤离我省管辖海域。在调研的基础上,于43制定了《山东省打击跨界违规作业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调集辖区中国渔政37001372523720137216373075艘渔政船组成了海上执法编队,重点在渤海4849渔区开展巡航执法,严厉打击外省籍渔船进入我省管辖海域违规作业行为。4910日,执法编队与中国海警1116船汇合,联合对48495051渔区进行了巡航,登临检查外省籍渔船20艘,发放《执法通告》30份,宣传专项行动政策,要求外省籍渔船起网撤离我省管辖渔区。

为配合海上执法活动开展,第四支队于48印发了《关于成立打击违规作业专项执法行动陆地工作组的通知》,抽调辖区市、县(市、区)渔政机构18名执法人员、3辆执法车以及中国海监4901快艇组成了陆地工作组,重点对东营港、中心渔港、油田18号井码头及多个鱼货卸货点停泊的外省籍渔船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未持有合格证书、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备和船员以及使用禁用渔具等违规行为。截至414,共检查港口530次,渔获物卸货点20次,登临检查外省籍渔船55艘,发放《执法通告》62份,要求其在避风后不得在4849渔区作业。

根据海上动态,第四支队将根据省总队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海陆执法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跨界违规作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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