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投1.4亿元资金 发展海洋公益性增殖放流工程

来源:齐鲁网   发布时间:2015-12-23 12:03:27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宋继宝与相关负责同志做客《阳光政务热线》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宋继宝与相关负责同志做客《阳光政务热线》

齐鲁网济南24日讯 24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宋继宝与相关负责同志做客《阳光政务热线》,就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渔业发展等方面接受网友听众咨询。

建设“海上粮仓”是山东的一项重大战略,宋继宝披露,2015年山东将围绕“海上粮仓”建设,在增殖放流、培养渔业资源方面重点实施三大工程。

一是海洋牧场建设工程。开展“940群”人工鱼礁海洋牧场建设,重点打造莱州湾中部海洋牧场示范区等30个海洋牧场示范区;抓好人工鱼礁产业链建设,将人工鱼礁与休闲海钓、增殖放流、底播增殖、海上旅游等产业联动发展。开展人工鱼礁区海洋蔬菜栽培实验,筛选适宜礁区栽培的海洋类蔬菜;在新建人工鱼礁类海洋牧场开展常规海洋蔬菜栽培并进行示范推广。在全省30处海洋牧场示范区中选择适宜海区,配合开展海藻场建设,按照海域实际状况,确定藻类类型和建设规模。

二是海洋经济生物增殖放流工程。2015年预计投入海洋公益性增殖放流资金1.4亿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投入资金1.05亿元。省投资海洋增殖种类包括中国对虾、日本对虾、海蜇、三疣梭子蟹、金乌贼等10个物种。预计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70亿单位以上。全省将新设立160处省级增殖站,为放流苗种供应提供保障。建设50处底播增殖示范区,开展文蛤、西施舌、大竹蛏、魁蚶、毛蚶、鲍鱼、海参、海胆等底播增殖实验。

三是“放鱼养水”工程。深化“测水配方”实验和增殖绩效评估,实施30项省级生态放鱼项目,主要包括在东平湖和南四湖、淄博等18处水源地和济南等10处城市水系开展增殖放流,保障水域生物多样性和饮用水源地水质清洁。创新增殖放流机制和方式,在推动和规范社会捐助增殖放流和“放鱼台”建设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研究推进南四湖、东平湖全生态链净水渔业,为保障南水北调水质清洁发挥生态渔业功能。深化山东省入海径流生态极限值研究,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争取优化黄河口海域产卵场海洋生物生存条件。

同时,山东将强化管理措施,2015年将实行“县级组织、市级监督、省级抽查巡视”的分级负责、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监督,健全法规制度,争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条例》,并对增殖放流工作人员和社会义务监督员专门开展增殖放流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业务培训,保证增殖放流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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