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支队开创营运渔船检验管理新模式

来源:总队石岛支队   发布时间:2014-12-16 17:04:55 

为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检验管理,确保海上作业安全,近期,省总队第二支队船检科召开会议,在以往渔船检验的基础上,对营运渔船检验工作加以创新,重点加强以下检验项目的调整与优化:

第一,救生筏安装检验要符合规定的要求,尤其要确保静水压力释放器的安装正确。验船师要留存救生筏型号、检修日期以及最后正确安装上船的照片。

第二,灭火器的检验,包括位置、数量以及压力的检验,验船师要将灭火器整齐排列后对压力表进行拍照,确保灭火器的有效性。

第三,舵机舱舱口盖密封性的检验。舱舱口盖要有锁紧装置,舱口盖与舱口间要有密封条。凡达不到要求或锈蚀严重的必须维修或换新。

第四,进一步加强对隔舱填料函的检验。对没有隔舱填料函的渔船及时整改,在指定船厂定做符合技术要求的隔舱填料函,确保船舶具有良好的抗沉性。

第五,北斗、AIS等通导设备的检验,确认处于有效可用的状态,并留存检验照片。

验船师按照专业进行详细分工,并与所检验渔船一同留存照片备案。省总队第二支队通过创新以上工作思路,明确了每一名验船师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了营运渔船的检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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