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船舶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涉及船舶使用管理权限、船舶使用计划、用船组织协调和指挥等内容,将进一步提升装备船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暂行规定》强调,广西海洋局对所属船舶具有使用决策与管理权,负责审批《年度用船计划》、宏观调控业务项目总经费(含用船),审批涉外用船,批准有关海洋资源、环境、权益及海难救助等海上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船。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代表广西海洋局对船舶的使用进行日常及项目管理,根据《年度用船计划》要求,审核《船舶航行计划》报广西海洋局批准,并根据批准事项统一下达用船指令,调剂用船经费,重大事项报广西海洋局审批。
《暂行规定》的出台,为广西海洋局合理使用现有资源,实现安全、高效、合理用船,打下了坚实基础。装备船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将使大型海监船在海洋维权执法中进一步彰显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