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举办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活动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农办渔〔2014〕50号)精神,深入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活动,推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10月12日,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在烟台渔人码头投资有限公司广场开展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活动,发动广大市民关爱水生动物,共建生态文明。
活动中向参与的市民、学生发放科普宣传手册700余册,明白纸300余份。齐鲁晚报、烟台晚报、今晨6点、胶东在线等媒体对宣传活动进行了广泛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烟台市地处山东半岛东部,濒临渤海和黄海,是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全市拥有909公里海岸线,72个岛屿,2.6万平方公里海域,近岸海域以一类、二类海水水质为主,水质状况良好,环境适宜,食物充足,为多种水生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栖息场所,也是江豚、斑海豹的重要繁殖区、索饵区。近年来,通过改善海域生态环境,使消失多年的斑海豹重现长岛、蓬莱等海域,且数量逐年增多。
通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推进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强化渔业行政执法,有力地促进了海洋与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的改善。目前,烟台市共有长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1个,庙岛群岛(斑海豹)、崆峒列岛等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5个,国家级和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12个。近年来,该市先后救治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40余只,放生江豚、斑海豹、中华鲟、蠵龟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20余只。
多年坚持不懈的科普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了公众的自觉保护意识。2013年,海阳市民包兴初因多年坚持救护放生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而获得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海昌奉献奖”,是全国第一个获此殊荣的渔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