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福建省、市、县三级渔政执法人员奔赴建瓯市东游镇,深入水产养殖场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合执法行动。
在养殖场,执法人员认真查看了养殖场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药品说明以及药盒包装,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用电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药管理条例》《水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场还发放了《水产养殖企业安全生产须知》《水产养殖禁用药介绍》《禁用渔药及其替代药物列表》等宣传材料。
通过开展水产品养殖场联合执法行动,从源头上规范水产养殖行为,消除了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中国渔政南平市支队、延平区大队、建瓯市大队参加了此次联合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