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设立休闲渔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来源: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4-09-26 10:50:21
日前,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威海市休闲渔业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和《威海市休闲渔业产业项目发展资金奖励验收办法》,自今年起,威海市将安排专项奖励资金,用于扶持休闲渔业产业发展。
《办法》规定,奖励扶持对象为符合申报条件的综合性休闲渔业基地、休闲渔业海上游钓区、休闲渔业陆上池塘垂钓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包括企业、合作组织、养殖大户等。经验收合格,综合性休闲渔业基地项目每个奖励20-30万元;休闲渔业海上游钓区项目每个奖励10-20万元;休闲渔业陆地池塘垂钓区项目每个奖励10-15万元;休闲渔业海边池塘垂钓区项目每个奖励10-20万元。
《办法》自今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不含省财政直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