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将加强争议海域管辖包括钓鱼岛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05-21 03:16:07 
此次前往钓鱼岛活动的中国“海监46号”和“海监51号”船,均属中国海监总队。据国家海洋局官方网站资料,1999年1月13日,中国海监总队挂牌成立,根据国务院赋予的职能,中国海监主要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我国管辖海域(包括海岸带)实施巡航监视,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委托或授权进行其他海上执法工作。中国海监各级机构统一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文书、统一制式服装管理,以准军事化标准建设执法队伍。

中国海监总队负责人不久前接受国内媒体采访时说,中国海监将加强对争议海域的管辖。他说,“在国际法上,对于争议海域有两个惯例,一是看你有没有在这儿实施有效管理,二是实际控制优于历史证明。比如我们讲,这个区域历来就是我们的,但只这样做没用,要看你有没有实际控制。中国海监在管辖海域内,必须显示自身存在,体现有效管辖。”

从国家海洋局网站了解到,今年7月,“中国海监55”指挥艇在上海交接,随着该艇的交付使用,海监东海总队的海上执法装备能力得到提高,对加强和促进东海区近海海域的巡航、监察、指挥等海洋执法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今年8月,两艘原归中国海军的猎潜艇入列中国海监,分别是“中国海监20”和“中国海监32”。

今年是中国海监总队建队10周年。经过10年的发展,中国海监总队已在北海、东海、南海3个海区建立了定期维权巡航制度,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对我国全部管辖海域的管理。至此,我国300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有了全天候的“巡航兵”。更深远的意义在于,中国海上执法力量正在迅速崛起,而中国政府对国家海洋权益的重视,更是超越了以往任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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