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利共赢 积极推动海洋领域国际合作---访APEC第四届海洋部长会议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

来源:中国海岛网   发布时间:2014-08-24 10:12:23 

8月27日~28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第四届海洋部长会议将在厦门召开。这是我国首次举办APEC海洋部长会议,也是我国在海洋领域主办的最高级别的国际会议。为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此次会议的相关情况,并对APEC框架下海洋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进行展望,本报从今日起连续刊发对本次会议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中国代表团成员张海文、刘岩,以及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执行主任余兴光的专访。敬请关注。

多年来,国家海洋局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认真履行相关国际责任和义务,在海洋领域国际合作方面亮点频现,成绩显著,为推动国际海洋科技进步、提升海洋环境监控能力、提高海洋管理水平、实现国际海洋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8月28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第四届海洋部长会议将在厦门举行。会议前夕,记者就中国海洋国际合作的成就和愿景,对本次会议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进行了专访。陈连增从我国海洋领域双边与多边国际合作等方面阐述了近年来我国海洋国际合作所取得的成就,并展望了今后海洋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的前景。

双边海洋领域国际合作成效显著

在双边海洋领域国际合作方面,陈连增表示,近几年来我国在高层海洋外交、建立机制化的海洋合作平台与机构、开展周边海洋合作等方面成效显著。迄今为止,我国已与美国、德国等几十个国家签署了海洋科技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

一是海洋合作成为各方高层共识。在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等国家领导人见证下,我与南海周边及印度洋周边国家分别签署了《中南非政府间海洋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中韩海洋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巴海洋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中泰海洋领域合作五年规划(2014~ 2018)》和《中越北部湾海洋与海岛综合环境管理的合作协议》等文件。国家海洋局提出的多项海洋合作倡议纳入习近平主席出席APEC领导人会议和李克强总理出席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成果清单。国家海洋局领导分别与桑给巴尔总统、毛里求斯副总统、泰国诗琳通公主以及来自斯里兰卡、柬埔寨、印尼、韩国、桑给巴尔等国的部长举行双边会谈,进一步巩固我与南海周边国家、印度洋周边国家的合作关系,为维护周边稳定、促进地区经济共同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是建立了机制化的合作平台和机构。近年来,我与印尼共建了“中印尼海洋与气候变化联合研究中心”,与泰国共建了“中泰海洋与气候生态系统联合实验室”,与巴基斯坦共建了“中巴联合海洋研究中心”。其中,中印尼中心建设获得中印尼海上合作基金支持,成为我国在海外的重要海洋科学技术研究基地,为周边国家开展海洋研究、提供海洋环境预报公益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由国家海洋局牵头实施的东南亚濒危海洋生物研究与保护、东南亚海洋环境预报与减灾系统建设、中越北部湾海洋与海岛综合环境管理等多个项目已进入中东盟海上合作基金支持项目清单。

三是实施《南海及其周边海洋国际合作框架计划(2011~2015)》(以下简称《框架计划》)。经国务院批准,2012年1月国家海洋局颁布了《框架计划》,推动开展海洋科研、海洋环境保护、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等低敏感海洋领域的合作。在《框架计划》下,积极发展与泰国、印尼、马来西亚、越南、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南非等国合作关系,建立合作机制,推动在卡里玛塔海、爪哇海、安达曼海、孟加拉湾开展了大量联合观测调查活动,取得丰硕成果,提升了对海洋的科学认识,增强了共同应对气候变化、降低海洋灾害的危害、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的能力。

多边海洋领域国际合作成果丰硕

在多边海洋领域国际合作方面,陈连增表示,多年来,我国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积极参与联合国框架合作,加强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科学和法律的研究,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多年来,我国积极参与联大海洋法磋商、公约缔约国会议、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等重要涉海事务,参加了联大框架下在国家管辖海域以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谈判、全球海洋评估、外大陆架划界等热点问题的研究和讨论。

在国际海底区域方面,我国先后获得了3块国际海底矿区勘探权,成为唯一拥有3个矿区合同的国家。迄今为止,我国已有43个海底地名获得国际海底地名分委会通过。

二是不断推进APEC工作,推广蓝色经济理念。近年来,APEC海洋领域合作不断推进,取得了可喜成果。2011年11月初,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成立,这是APEC在我国设立的首个海洋合作机制,李克强总理为此专门发来贺信。

通过不懈工作,APEC框架下的海洋合作不断创造新的成绩。通过了由中国牵头编写的《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报告》,利用APEC海洋中心的平台,成功举办了首次APEC海洋保护区管理培训班,成功举办APEC海洋空间规划培训班和两届APEC蓝色经济论坛,得到APEC成员的积极参与和充分肯定。2013年6月在APEC第二届海洋与渔业工作组会议上,我国成功赢得APEC第四届海洋部长会议举办权,蓝色经济合作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积极响应。

三是积极开展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的合作。我国积极参与海委会各项工作,与海委会签署合作协议。海委会及其西太分委会已成为我参与国际合作、开展海洋研究的重要平台。2011年,“西太平洋海洋灾害对气候变化的响应”项目首次实现多国船只在南海南部联合开展调查;“亚洲季风暴发监测及其社会和生态系统影响”项目在东北印度洋成功实施了两个航次调查,推动了多国合作。

四是通过举办高层次海洋部长研讨班,推动了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2011年~2013年,我国成功举办了3届“发展中国家海洋综合管理部级研讨班”。目前已累计邀请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名部级、司局级官员来华培训。在此基础上,2013年召开了首次“发展中国家海洋合作高层论坛”。

五是建立南海海啸预警系统。2011年我国承办了太平洋海啸政府间协调组第24次会议和南海海啸预警系统建设专家组会议。2013年,《南中国海海啸预警与减灾系统建设框架方案》获得批准,同意由我国承建南海海啸咨询中心。

六是积极参与多边涉海国际组织,在有关海洋合作机制中发挥积极作用。有效参与北太平洋海洋科学组织(PICES),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海洋局负责北太平洋海洋科学组织事务的国内牵头协调工作,并将于2015年承办北太平洋海洋科学组织年会。我国还积极参与国际科学研究会(SCOR)等国际涉海科学组织。

七是“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与评价中心”成立。作为亚太地区唯一的检测中心,2012年5月20日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与评价中心在天津正式成立。随后,该中心首次针对发展中国家开展了海洋仪器检验检测培训和研讨。2013年由我国提出的建立国际海洋观测标准的倡议得到相关国际组织肯定。

八是设立中国政府海洋奖学金。2013年,国家海洋局与教育部签署了关于设立“中国政府海洋奖学金”项目的协议。1月29日,中国政府海洋奖学金启动会在北京召开,首批培养院校为厦门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同济大学。截至2014年,已经招收65名学生,项目总体运行良好。

九是国际技援项目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由全球环境基金资助的“中国南部沿海生物多样性管理项目”的全部任务,获得国际专家和国际组织高度评价。完成“东亚海计划海岸带综合管理”三期项目,出席第四届东亚海环境管理伙伴关系理事会。启动“中国典型河口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保护区网络建设示范项目”,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理念和管理方法,开展境外交流培训。

此外,国家海洋局还联合地方沿海省市成功举办“海洋生态文明(温州)国际论坛”和“厦门国际海洋周”大型国际化交流活动,与全球知名非政府组织“保护国际”正式签署合作协议,积极推进中国与意大利“中国沿海地区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合作项目的实施。

陈连增表示,下一步,国家海洋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积极进取、有所作为,增强海洋国际事务的综合协调能力,提升国际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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