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强化休渔中后期海上执法

来源:中国海洋网   发布时间:2015-12-23 12:21:23 

近日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获悉,8月上旬以来,浙江省采取省、市、县三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联动,开展休渔中后期分片扫海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点渔区的巡查力度,查获一批违规渔船。

8月3日,根据有违规渔船出没于南韭山外侧海域的线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与宁波市、象山县3艘执法船迅速完成集结后,在夜幕的掩护下驶往事发海域。4日凌晨,3艘执法船采取包抄阵型收网,在风高浪急的海况下,经过连续数小时的围追堵截,一举将12艘各类违法渔船全部抓获,并于当日下午将其押回象山石浦渔港听候处理。

8月11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组织温州4艘执法船,在南麂岛外海渔区开展集中巡查执法行动,又查获违规渔船12艘,其中,有9艘福建籍渔船提供不出有效证件,1艘舟山籍渔船涉嫌套牌,2艘温州籍渔船违反休渔规定,执法人员将这批查获的违规渔船分别押解至南麂岛和洞头的渔港。

对这些抓获扣押的违规渔船,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将按照“六个一律”的要求,对其进行处理。凡新增的涉渔(捕捞船、渔运船)“三无”船舶,一律依法没收;凡在港口或航行中被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拆除捕捞设施、没收渔具;对擅自建造、改造涉渔船舶的造船厂(点),一律依法取缔,并记入相关诚信、征信系统黑名单;对从事非法捕捞的持证渔船,一律从重处罚并扣减直至取消当年柴油补贴;凡向违禁作业渔船供油、供冰和代冻以及非法收购、销售渔获物的企业、渔船和个人,一律从重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阻挠、阻碍正常执法和暴力抗法的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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