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休闲渔船管理 促进休闲旅游业发展

来源:海洋财富网 周安昌   发布时间:2015-12-23 12:23:45 

2014年5月15日,中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休闲渔船专业委员会在江苏省常熟市宣告成立,这是我国完善休闲渔业管理体系,规范休闲渔船管理,促进亲水休闲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现代渔业与休闲旅游业的有机结合点---休闲渔业

休闲渔业,指围绕着人们休闲需求而开展的渔业活动,也就是对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利用渔村滨水的自然环境及人文资源进一步规划设计,将现代渔业与旅游业有机结合,提升休闲旅游功能,为人们提供以渔业内容为特色经营服务的新型交叉产业。

休闲渔业,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20世纪60年代后逐渐在欧美和日本等海洋国家盛行起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休闲渔业以其日益显现的巨大发展潜力和良好发展前景,正越来越受到世人的广泛关注与高度重视,并成为拉动渔业经济增长和促进渔船渔民转产增收的重要途径。

为应对近海渔业资源的枯竭和水域生态污染等问题,我国也采取延长休渔期、控制捕捞产能等一系列措施,合理安排渔船渔民转产转业,确保为数众多渔村的安定、和谐,广东、山东、天津和浙江等省市都先后出台了休闲渔业管理法规。我国农业部先后分两批公布了266个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名单。有关滨水的地级市也有相关的政策法规出台,鼓励休闲渔业发展。譬如山东省就确定了15个沿海休闲渔业基地,并在人工鱼礁等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有力地促进了休闲渔业和旅游休闲业的发展。

休闲渔业的特色是通过对渔民的家居和船舶进行改造,让游客与渔民合作,体验垂钓、下网捕鱼,品尝鲜鱼等乐趣,还可以驾船、划艇,荡漾在碧水蓝天之间,领略大自然的山水美景。休闲渔业逐渐与游艇、划艇等竞技体育和名胜景点旅游业紧密结合,成为我国观光休闲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快观光休闲旅游业的发展,解决休闲渔业在发展的进程中存在的问题,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需要,2012年12月13日农业部下发了《农业部关于促进休闲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渔发[2012] 35号),提出了促进休闲渔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重要举措。意见指出:“坚持以安为先,强化管理。始终将安全问题放在休闲渔业发展和管理的突出位置,制定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加强生产安全”。同时强调“依托推广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组织,开展专家授课、现场参观、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多种形式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尤其要加强对沿海捕捞渔民的培训,提高转产就业的能力”。休闲渔业的发展壮大,已成为政府保护渔业资源、降低渔业捕捞强度,推进渔民转产转业、提高渔民收入,促进渔业经济和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

发展休闲渔业要坚持创新思维,彻底改变传统的以渔业捕捞为主的生活方式,要形成开发利用水域资源与保护水域资源并举的新型渔业发展模式。要注重挖掘古老的渔业文化资源,要把地域的历史文化渊源和生态自然资源与渔业生产方式变迁、渔业文化的底蕴等要素紧密结合起来,采用现代管理理念,融合区域旅游资源和体育竞技资源,形成合力,满足社会日益增长和变化的休闲旅游需要。

规范休闲渔船管理促进休闲渔业健康发展

休闲渔船是休闲渔业的重要载体和必不可少的装备。目前全国已有近两千艘休闲渔船从事休闲渔业运营工作,绝大部分休闲渔船都是原有捕捞渔船改建而成。广东、海南、辽宁、福建、天津等地依靠政府政策扶持已新建了少数玻璃钢休闲渔船,深受旅游休闲人们的欢迎,新船型的市场需求看好。

休闲渔船在目前的发展进程中,由于管理体制不够明晰,管理职能交叉,缺乏统一规划,已出现了一哄而起、盲目开发、无序竞争、发展档次偏低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休闲渔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近几年,我国山东、天津等省市都先后出台了《休闲渔业船舶管理办法》,不少省市或地市也有类似法规出台,对规范休闲渔船的设计建造、使用和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国家渔船检验局也公布了经过社会评选的休闲渔船标准化船型。由于缺乏休闲渔船的标准定义和管理,社会上休闲渔船的设计建造仍存在亟需规范和标准化的问题。休闲渔船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可以从国家层面,充分发挥行业内从事渔船、渔机、渔具、渔法方面科研、设计、生产、使用上的技术和人才优势,推进休闲渔船设计制造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进程,为开展水上垂钓、观光旅游、捕鱼体验等休闲项目的休闲渔船和休闲渔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强化休闲渔船管理和技能培训,对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

1、发挥休闲渔船专业委员会协调作用,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对休闲渔船工作的支持

一是会同各省(市)级协会主动联系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业部《农业部关于促进休闲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调查、研究各地渔船从事休闲渔业活动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商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

二是会同各省(市)级协会积极主动地与同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强化休闲渔船的管理,争取国家对发展休闲渔船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同时主动与农业部的渔港管理部门、渔船检验部门及钓鱼协会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争取上述部门对休闲渔船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三是协调交通海事、旅游、游艇协会等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推行渔民转产转业,促进渔村致富、渔民增收和发展休闲旅游的政策,加快与其他休闲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壮大休闲渔业。

2、发挥技术、人才优势,加大对休闲渔船的服务力度

一是发挥专业技术、人才资源优势,开展休闲渔船特有法规的研究,包括休闲方式(垂钓、观光、体验式捕鱼等)对渔船结构、布置、稳性等影响,对渔场、渔业资源的影响;休闲渔船对海域、风浪、气象条件的要求,休闲渔船对码头设施、管理的要求,休闲渔船对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的要求等等,从而制订安全可靠、简便可行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使休闲渔船从事各种休闲娱乐活动有章可循。

二是积极推进休闲渔船产业化、标准化、商业化进程,适当引进、消化、吸收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节能环保型的休闲渔船技术,同时积极开展适合于各地不同休闲娱乐方式的休闲渔船新船型设计、建造工作,极大地满足各地休闲渔业产业发展的需求。

三是发挥专业委员会技术优势,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

3、强化休闲渔船管理力度,规范休闲渔船的行业管理

一是建立休闲渔船准入制度。凡是新投入运营的休闲渔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省(市)级协会申请,由行业协会统一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包括停泊港口),发放运营许可证。已经投入运营的休闲渔船,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按新投入运营的休闲渔船规定办理。

二是休闲渔船驾驶员职业纳入特殊工种范畴,统一编制培训教材、题库、考试标准。由协会统一组织培训、考试(考核)并颁发证书;对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以安全生产为核心的相关职业培训,掌握相应知识,增强职业技能。

三是休闲渔船停泊地区(码头)应与生产渔船分开,并由所在地渔港监管部门颁发停泊证书,各省(市)级协会参与管理。

四是所有从事休闲渔船经营活动,开展休闲垂钓、旅游观光、体验式捕鱼等休闲项目的单位,必须纳入渔业保险范畴。

五是推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指导、规范本地区休闲渔船从事渔业休闲活动,切实保障休闲渔船、从业人员和休闲娱乐人员的安全,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文化物质需要。

六是由于各地休闲渔船管理主体、审批主体、执法主体各不相同,涉及水域、活动范围也不同,休闲旅游季节、时间长短不同,游钓品种数量、规格、方式方法参差不齐,制订全国统一的休闲渔船管理办法目前条件尚不成熟。各地主管部门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先行制订本地区休闲渔船从事休闲渔业活动的管理规定,以使休闲渔船健康发展。

作者:山东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周安昌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