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2014年度天津海域文化遗产联合执法行动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渔港码头正式启动。9时30分,联合执法行动开始,参加海上巡查的执法人员登上2艘执法艇,奔向相关巡查海域联合执法。
水下文化遗产是中国海洋权利的重要佐证,也是海洋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主权宣示和文化安全的重要意义。2011年,国家文物局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发文,决定开展水下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是继2012年、2013年后,由天津市海洋局、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文物局)、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国家海洋博物馆筹建办公室、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多部门共同发起的,旨在保护天津珍贵的水下文化遗产,深入挖掘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对非法打捞、偷盗水下文物、非法进行水下考古、破坏水下文物等行为进行查处。
天津市作为环渤海区域中心,地理位置优越,自古就是重要的出海口和通商口岸,航运商贸发达,管辖海域内历史文化遗产丰富。保护水下文化遗产,既是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需要,也是落实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天津连续3年开展辖区海域文化遗产联合执法行动,充分体现了对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在这次行动中,相关部门各有分工,职责明确。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为海域文化遗产建立档案,并将海域文化遗产情况适时通报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和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国家海洋博物馆筹建办公室负责了解和掌握水下文化遗产的分布情况和基本特点,与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立3方信息沟通机制;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负责对海域文化遗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负责提供船舶、设备等海上工具,配合文物保护和文化执法部门开展海域文化遗产保护和执法工作。
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总队长吴树军指出,自2012年以来,天津市总队对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对重点保护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形成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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