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海域法》实施情况检查组7月12日出发着重检查各地依法行政情况

来源:中国海洋报记者 杨 威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7:21 

7月4日下午,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简称《海域法》)实施情况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听取了国家海洋局局长王曙光和财政部部长助理王军关于贯彻实施《海域法》有关情况的汇报,确定本月12日为检查活动出发的时间,检查组将分赴广东、浙江、山东进行为期一周的《海域法》实施情况大检查。全国人大环资委、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海洋局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主持会议,并对此次检查活动的重点和工作方法作了部署。

王曙光局长在汇报中指出,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管理事关国家海洋权益的维护和海洋资源环境的永续利用,是现代政府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国家海洋局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国家海洋局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规划、立法、管理上”的重要指示,坚持从严管理、依法行政,积极履行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权益维护等基本职能,有力促进了沿海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目前,以海洋规划、立法、管理为主线的海洋综合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正日益显现。《海域法》实施3年多来,法律配套制度逐步完善,管理工作基本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海洋功能区划体系基本形成,为科学用海打下了坚实基础;确权发证工作稳步推进,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执法监察力度加大,海洋开发利用秩序明显好转。

但王曙光局长也表示,虽然《海域法》实施的总体情况良好,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非法占用海域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的意识淡薄;三是部分地方规章与《海域法》存在冲突。今后,国家海洋局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规范围填海和养殖用海为重点,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为目标,切实维护国家的海域所有权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通过采取加大宣传力度、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完善配套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强化执法监督等措施,把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轨道,促进海洋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财政部部长助理王军说,自2002年《海域法》颁布以来,财政部认真贯彻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资金和政策上支持做好海域使用管理工作。今后,财政部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快制定《海域使用金管理条例》进程,尽快研究制定海域使用金管理办法,督促各级财政部门、海洋部门加大海域使用金征缴力度,会同国家海洋局进一步强化海域使用管理工作。

最后,毛如柏主任委员明确了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全国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此外,全国沿海各地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是否严格按照《海域法》规定执行、海域使用金的征收和管理情况、地方涉海管理法规、规章与《海域法》在宗旨上是否一致等问题也作为此次检查的具体内容。

毛如柏主任委员要求,各检查组成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沟通,能就地解决的要就地解决;存在严重问题的,按有关制度规定依法处理。同时,还要深入了解一下《海洋环境保护法》在沿海各地的实施情况,特别是目前我国海洋环境的污染情况。在检查过程中要多听一听地方同志对海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把此次检查活动的初衷落到实处。

摘自《中国海洋报》1422期

200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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