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结合休渔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目前,本次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海上秩序明显好转,有效地保护了海洋与渔业资源。
按照农业部6月10日下发的《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辽宁省在专项行动中重点组织落实了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开展海上联合大检查。各级渔业部门在组织渔业执法力量的同时,积极联合本级海警、公安边防等海上执法力量,开展大规模的海上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船艇50余艘,执法人员2000余人,检查海岸线1800余公里,查处违规渔船22艘,拔除违规网杆300余根、清理违规渔具700余件、5400米长。二是开展在港渔船检查。今年,辽宁省登记在册的休渔渔船总计2万余艘,其中停泊船籍港渔船达1.96万艘。各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结合休渔管理契机,对在港的所有渔船进行全面登临检查、宣传政策,引导渔民主动更换违规渔具,并现场测量入库渔具网目尺寸情况,发现规格不达标者,记录在册,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开展重点海域执法检查。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特别对庄河、东港、兴城等重点地区进行专项检查,各市各级渔政执法部门开展对近岸滩涂、交界海域、违法行为高发海域等重点区域进行执法检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和驻守检查,重点区域专人负责,确保监管到位,防止违规行为反弹。
目前,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省违规渔具使用情况已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整治行动有的放矢,加之在各级政府、公安边防、海警等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违规渔具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效果显著,海上秩序明显好转。
在违规渔具清理整治行动中,仍存在薄弱环节和根源性问题。一是部分地区、部分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二是仍有少数渔民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三是使用违规渔具渔民的转产转业渠道尚未畅通,渔民生活来源受到影响,违规渔具再使用情况难以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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