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设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 搭建三级联动监测平台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0 16:08:08 
人民网福州6月3日电 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消息,5月29日,为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共同推进福建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全省监测与评估系统建设工作,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发改委和省统计局在福州联合召开全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建设工作推进会。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黄世峰、省统计局副局长雷志亮、省发改委区域处处长柳国祥、省统计局农村处处长苏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海洋与渔业厅海经办主任陈思增主持。
黄世峰指出,福建是海洋资源大省,海洋是福建发展的优势所在、潜力所在、未来所在。近年来,在中央、省委一系列战略决策,海洋经济获得长足发展,2013年,预计实现海洋生产总值5900亿元,同比增长15%,比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增幅高4个百分点,占GDP的27.1%。但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海洋经济监测信息获取能力不足,难以满足海洋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海洋经济评估能力不足,难以满足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热点问题跟踪监测能力不足,难以满足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等问题。因此加快建设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有利于提高海洋经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有利于增强全省海洋经济运行分析和服务全省经济形势分析能力,有利于为国家、全省的海洋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黄世峰强调,2012年1月,国家海洋局批复了我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系统建设),系统建设按照“1134”的思路进行实施,即搭建一个覆盖福建省沿海的省、市、县(区)三级联动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网络平台;建立一个海洋经济数据中心;开发应用支撑平台、目录服务和数据交换平台以及信息服务与发布平台等三个平台;开发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系统、海洋经济地理信息系统、辅助支持系统和海洋经济评估系统等四个系统,建设范围为省级、6个沿海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29个沿海县(区)、3000家涉海企业。沿海各设区市海洋与渔业局要加强领导,落实经费保障,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的系统建设工作,做好与省厅在软件运行、硬件配置的衔接工作;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把海洋经济建设纳入到国民经济建设中;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争取发改、统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建立各涉海部门共同参与的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工作协调机制,定期、不定期召集会议,共同协商解决监测与评估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省市联动,根据省厅提供的《福建省涉海法人单位基础名录库(初稿)》,会同发改、统计部门,牵头做好本辖区涉海企业的全面清查工作;要灵活运用内部资料核实、电话核实、实地核实等核实方法做好《名录库》中已收录单位的核实认定工作,同时,要积极利用工商、税务、质监等相关涉海部门的有关信息数据库,努力挖掘新增单位,尽量减少遗漏,切实做好直报企业的筛选、推荐工作,进一步夯实系统建设基础。
会上,省统计局副局长雷志亮要求,各地统计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建设工作;配合海洋渔业部门做好海洋经济核算、海洋经济调查等工作;同时各地统计部门继续做好海洋经济主要产业总产出、增加值的核算工作,协助提供涉海单位相关统计数据。
省发改委区域处处长柳国祥强调,各地发改部门要积极配合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建设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要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工作,将海洋经济工作提到一个战略高度,尽快将海洋经济运行评估分析纳入当地政府的经济形势分析工作中;同时要配合海洋渔业部门做好海洋经济核算工作并开展海洋经济调查工作。
沿海设区市海洋渔业局、发改委、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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