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长兴岛海洋与渔业局多措并举确保海上渔业安全
春季是渔船生产旺季,是海上渔业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区关于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要求,长兴岛经济区海洋与渔业局制定了春季海上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目前,全区海上渔业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良好。
一是认真开展渔船检验,确保渔船适航。为把好渔船出海生产第一关,确保每艘渔船都处于适航状态,自3月5日开始,海洋与渔业局渔船检验部门深入到全区18个自然港湾和渔船停泊地,对每艘渔船进行现场检验,实船丈量。对不符合检验规范的渔船,现场通知船主限期整改,重新申请检验。至4月30日,已检验渔船120艘,占应检渔船的88.2%,合格率100%。
二是加强进出港签证管理,严把安全第一关。为加强渔船海上安全生产管理,准确掌握渔船出海动态,今年,海洋与渔业局对进出通水沟渔港的渔船实行半月签证制度。凡出海生产的渔船,必须按规定配备、配齐安全救生设备和船员,对未按规定配备安全设备的渔船,一律不准出海,并下达停航、停止作业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至5月7日,已办理渔船进出港签证127船次。
三是组织编队生产,严格互保管理,提高抵御风险能力。为提高渔船海上自救互救能力,避免和减少海损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海损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今年,根据辖区渔船的实际分布状况,由各街道结合实际,重新编制渔船生产编队,并将每艘渔船的编队名单和联系电话记录在航行签证簿上,以方便渔民在危急时能及时呼救、自救。同时,为增强渔民抵御风险能力,确保灾后能及时恢复生产,海洋与渔业局按照省《海洋渔业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船东要参加渔业船东互保。目前投保人数404人,投保金额4883.40万元。
四是对转港生产渔船进行安全跟踪监管。全区转港生产渔船36艘,这些渔船远离监管视线,是海上安全管理的一个盲区,也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难点。为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些渔船的生产动态,海洋与渔业部门通过不定期的与各船主电话联系,叮嘱渔民一定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守法生产,确保生产安全。目前,共与转港渔船11位船东电话沟通了38次,无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海陆执法检查,增强安全管理力度。自4月份春季生产开始,渔政执法部门就随即开展了海上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出海渔船的证件、救生消防信号设备配备情况和职务证书持证等情况。截止到5月7日,执法船、艇在海上检查28航次,航时24.5小时,航程568海里,检查渔船30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陆地检查17个渔港及自然港湾,对在港渔船进行安全检查。共召开渔民座谈会5次,检查渔船540余艘,下达停航通知35份,签订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状160余份,动用车辆50余台次,行程3500余公里。
六是加强渔船安全值班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渔业安全值班工作,确保渔业安全信息传递无缝对接,海洋与渔业局实行24小时全天候渔业安全值班工作。电话始终有人接听,遇有大风等恶劣天气,及时通过短信群发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及时告知管理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