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渔政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联合晋江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村、洋下村委会,组成4个检查组针对笼壶作业渔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晋江市持非笼壶作业捕捞许可证、实际上正从事笼壶作业但至今仍未办理作业变更手续的渔船。检查内容主要有:携带的笼壶数是否超过核定标准,单笼网具高、直径是否符合规格;笼壶的堆放场所和最高堆放高度;实际作业船员人数;渔船适航情况。
经检查,检查组共对34艘存在此类问题的渔船逐一登临检查。填写《高危作业渔船查处表》,发出《停航通知书》32份,责令这类渔船停航、停止作业,待办理作业变更手续,落实安全整改措施,进行稳定性校核,检验合格后,方可出海生产。同时,发给每艘船一份《通知》,强调笼壶作业渔船必须遵守的有关规定,并提出具体要求。
据介绍,此次安全检查取得了预期效果,各参加检查单位表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加强对笼壶作业渔船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港口巡查力度。坚持每3个月至少登船检查1次,督促渔船所有人落实安全整改措施,确保渔业安全生产落到实处,促进渔业经济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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