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开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新局面

—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在农业部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来源:范小建   发布时间:2015-05-21 03:21:41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开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新局面

——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在农业部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2006 2 18日)

2 14日,国务院批准并印发了《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这是我国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所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今天,农业部组织召开这次新闻发布会,目的是广泛宣传国务院批准印发《纲要》的时代背景、基本内容和重大意义,并就做好《纲要》的贯彻实施进行动员部署。

大家知道,地球上 70% 的面积为海洋所覆盖。我国海域辽阔,江河湖泊广布,以水生生物为主体的水生生态系统,对维系自然界物质循环、净化环境、缓解温室效应等发挥着重要作用。水生生物资源和陆生生物资源一样,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是重要的食物蛋白来源和渔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具有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我国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有水生生物 2万多种,特有程度高、孑遗物种数量大、生态系统类型齐全,是我国水生生物资源的显著特点,在世界生物多样性中占有重要地位。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人口增长,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水域污染严重、捕捞能力过度,以及各类工程建设等诸多因素,导致我国水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大量水生生物栖息地遭到严重破坏,部分水域呈现生态荒漠化趋势,水生生物资源处于严重衰退的状态,享有长江女神之美誉的白鳍豚基本绝迹,中华鲟、江豚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濒危程度加剧。

作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主管部门,长期以来,农业部一直致力于水生生物资源的养护工作,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养护管理的重要制度和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局部范围内水生生物资源衰退的状况得到缓解,但从总体来说,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的趋势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与陆生生物相比,由于水生生物生活在水中,其受破坏和衰退的程度不易为人们所察觉,养护工作不仅难度大,还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是国家生态建设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之一。

为适应新时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工作的要求,在 19位院士、专家的建议下,根据温家宝总理的批示精神,农业部组织有关力量,历时三年多的时间,在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科技部、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交通部、建设部、海洋局、中科院等 10个部委和单位联合上报国务院。《纲要》的形成和发布,要感谢长期以来有关院士专家、渔业科技工作者的努力与奉献,感谢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感谢社会各界和渔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

《纲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了多年来我国在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方面的经验教训,吸收借鉴了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在深刻分析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我国国情出发,提出了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以及需要采取的重大养护行动和保障措施。

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创新,强化保护措施,养护和合理利用水生生物资源,全面提升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水平,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要坚持统筹协调、整体保护、因地制宜、务实开放、执法为民和共同参与的原则,处理好资源养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保护与重点保护、系统保护与突出区域特色、立足国情与履行国际义务、强化管理与维护渔民权益、政府主导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 6个方面关系,通过开展渔业资源保护与增殖、生物多样性与濒危物种保护以及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 3项重点行动,落实好 12 项具体措施,实现 3 个阶段性目标:

近期目标:到 2010年,水域生态环境恶化、渔业资源衰退、濒危物种名目增加的趋势得到初步缓解,过大的捕捞能力得到压减,捕捞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有所提高。

中期目标:到 2020年,水域生态环境逐步得到修复,渔业资源衰退和濒危物种名目增加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捕捞能力和捕捞产量与渔业资源可承受能力大体相适应。

远景展望:经过长期不懈努力,到本世纪中叶,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资源实现良性、高效循环利用,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水生生态系统处于整体良好状态。基本实现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水域生态环境优美的奋斗目标。

《纲要》是科学发展观在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领域最重要、最集中的体现,是指导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纲要》的实施,将使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在方向与目标上更加明确,在政策与措施上得到落实,对实质性地提升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能力、开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新局面,将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离不开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广泛支持和共同努力。贯彻实施《纲要》精神,是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要求,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纲要》精神,把贯彻实施《纲要》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任务抓实、抓好。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工作的领导,研究提出本地区养护工作的目标和措施,将其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对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更大的支持,形成以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体系。要探索建立和完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在加大投入的同时,整合有关生物资源养护经费,统筹使用。同时,要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投入,企业、个人和社会投资、捐助,以及国际援助等多元化投入机制,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供资金保障。要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养护的良好氛围,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国民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作为承担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主要职责的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规划,不断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通过扎实到位的工作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逐步解决长期积累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突破影响工作开展的各种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开创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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