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兴渔 服务渔业
江西省渔政管理局局长 钱新娥
江西省渔政管理局 ,一年来,在农业部渔业局及省农业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省各地渔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以法兴渔,强化管理,公正严明,服务渔业”的渔政管理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法规宣传、加强资源保护、周密组织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成效明显
资源与环境问题是当今世界的两大难题,加大渔业资源及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对维护渔业权益,促进渔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1)大力实施春季禁渔和冬季禁港制度。2007年是鄱阳湖及长江江西段正式实施春季禁渔期制度的第六年。为继续做好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2007年度鄱阳湖及长江江西段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召开了2007年鄱阳湖及长江江西段禁渔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禁渔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
(2)积极开展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工作。按照农业部《关于做好2007年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部署,为进一步修复渔业资源,6月16日,在南昌举行了以“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为主题的鄱阳湖经济鱼类增殖放流活动仪式。主现场共放流“四大家鱼”原种子一代2000F、万尾。上饶、赣州、宜春市农业局及永修、南昌、都昌、鄱阳、余干、新建县渔政分局等单位也积极参与人工放流工作。2007年全省各地共放流人工鱼苗13亿尾,其中向鄱阳湖投放鱼种5000多万尾。
(3)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扎实有效。一是按照《江西省2006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方案》,全面规范了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许可和资源保护费的征收工作。共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3个、经营利用许可证 229 个。二是完成了江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鄱阳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工作。江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材料已通过江西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鄱阳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已通过农业部初审。
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为切实维护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击非法捕捞和取缔有害渔具渔法,相继下发了《关于印发〈鄱阳湖及长江江西段禁渔期执法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作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并按照文件部署,除开展正常的执法检查外,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先后组织开展了4次专项整治行动。销毁定置网80多部、查处电触鱼案件15起、处罚无证捕捞渔船16艘、处理械斗性纠纷1起。
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不断完善
围绕“平安和谐渔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渔业生产安全的管理力度。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渔业安全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广大渔民的渔业安全生产教育。二是扎实推进低质量渔业船舶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两年来的努力,江西省低质量渔业船舶专项治理工作顺利通过农业部、交通部、国防科工委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4部(委)的验收。三是规范做好渔用产品的检验工作。四是积极调处水上安全事故和渔业生产纠纷。五是充分发挥渔业船东互保在维护渔民利益方面的作用。
鄱阳湖生态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为全面整治鄱阳湖生态环境,还鄱阳湖“一湖清水”,省政府组织召开了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动员沿湖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以最快的速度,采取严厉的措施,对鄱阳湖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为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及时成立了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渔政局。并及时以江西省农业厅名义印发了《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据统计,通过综合整治行动,共平毁面积达3300多公顷的各类围堰100余处,沿湖围堰堵河情况得到有效制止。
渔政管理工作职能不断拓展
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现行的渔政管理方法,有的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渔政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渔政管理工作的特性和规律,探索出一些渔政管理工作新思路。一是继续推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责任管理试点工作步伐。在鄱阳县组织开展了湖区渔业资源责任管理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湖区各地试点范围,将试点工作向整个湖区延伸。二是进一步提高渔民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中的职责。各地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摆上重要位置,积极鼓励渔民建立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引导其成为规范的渔民专业合作社。三是对鄱阳湖渔民转产转业情况及在转产转业方面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调研,在此次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渔民转产转业实施方案,力争能逐步实施,造福湖区百姓。
扎实推进文明执法窗口创建
一是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各地在活动开展期间,建立完善了渔业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促使渔政执法人员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执法,并做到执法文书的规范统一和法律法规的准确运用,确保无错案和败诉案件发生。二是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各地以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大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据统计,2007年全省各级渔政管理部门共开展各类培训班20多期,培训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有效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进一步增强了为渔民服务意识。针对禁渔期间渔民生产生活困难,加大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安排渔民短期就业1000余人(次),发放生活困难补助20余万元,解决小额贷款150余万元,对发展网箱养殖的渔民进行每户100~200元的补偿,有效缓解了渔民的生产生活困难。
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
2007年,江西省渔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农业部及江西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由农业部投资近400万元,江西省地方配套70万元,共建造完成50吨级渔政执法船3艘,渔政执法快艇5艘。为提高渔政执法效率,确保渔政执法取证充分,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自筹资金近120万元,为直属9个渔政分局配置笔记本电脑及打印机各一套,为5个渔政执法先进县配置摄像机各一台,为8个渔政重点市(县)配置渔政执法专用车各一辆。
创新思路 构建和谐
(1)大力加强生态渔业建设。一是严格落实春季禁渔和冬季禁港制度,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禁渔期管理。同时加强与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多方面支持,努力帮助渔民解决禁渔期间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推动禁渔期制度的全面落实。二是继续做好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工作。严格执行人工增殖放流的有关规定,科学选定放流品种和规格,放流苗种要实行招标采购,数量规格要公证,计划2008年在鄱阳湖水域投放人工鱼苗6000万尾。三是加强水生生物的保护管理。在适当的时候开展一些富有本地特色的宣传活动。
(2)大力加强平安渔业建设。一是加大执法工作力度,重点围绕鄱阳湖、长江江西段、赣江、信江、抚河、饶河等天然水域,适时开展统一执法行动。同时,加强统一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行动有效实施。二是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江西省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检查,确保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完善渔船救护保障制度。充分发挥渔船船东互保对渔民的救助作用,加强宣传,提高渔民参保意识,引导渔民积极参保。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投入,强化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启动渔船救生设备补助项目,力争在2008年,将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渔港和渔用航标建设维护、渔业职业安全培训、渔船救生设备补助、渔业政策性保险补贴等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推动“平安渔业”建设。
(3)大力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天然水域河、港管理。积极宣传鄱阳县在开展天然水域责任管理试点的成功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规范管理试点范围,使规范河港管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打击霸河霸港行为,使广大渔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二是积极探索渔民转产转业的有效途径。在2007年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