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浙江省人民政府顾问王建满在杭州就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平安海区建设举行座谈。会议明确,将在五年合作的基础上,按照“坚持、发展、提升”的原则,加大推进力度,将浙江平安海区建设出典型示范效应,共同确保浙江海上安全,服务浙江海洋经济发展。
2008年10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就共同推进平安海区建设签署了合作意见,意见明确了双方各自在推进浙江平安海区建设的工作措施,一致决定凝聚目标,形成合力,打造责任链编制安全网,共同有力推进浙江平安海区建设。
在充分肯定了意见签署五年来双方在推进平安海区上所做的工作的基础上,何建中指出,交通运输部已将浙江平安海区建设纳入到部省重点工作。共建平安海区协议签署后,浙江海区安全管理发生很大变化,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平安海区建设在保障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和保护海洋经济、培养海洋人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何建中强调,平安海区建设既是落实平安中国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平安浙江建设的有效载体。浙江海区船多、种类繁杂而分布集中、管理难度大,同时海况复杂恶劣,对监管要求较高,更需要联合各方力量加强防范和监管;改善航道通航环境、建设适合安全标准的船舶、建设专业规范化码头、明确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政府监管到位等也需要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建安全有效的管理体系。
因此,何建中要求,下一步双方要在前五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按照“坚持、发展、提升”的原则,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在内容、主题和措施方面进行调整完善;同时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牵头单位、完善定期协调机制、研究深化课题;并且要注重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推动试点和示范作用,做成其他海区可以参考复制的模式;确保平安,在思想认识和指标体系建设上下功夫,加大推进力度。
王建满对交通运输部鼎力支持浙江平安海区建设发展表示了衷心感谢。目前,浙江省委省政府已经将平安海区建设纳入到平安浙江的考核范围。下一步,浙江将继续实行严格考核、巩固机制,充分发挥好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健全水上安全管理机制,全力保障海上交通安全;构建严密监管责任体系,在原有基础上再深化、再细化;完善应急救助体系,各级政府要加紧协调,整合优化各种资源;进一步服务民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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