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蓝色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根据办法,青岛设立蓝色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市财政筹措,总规模不低于2.5亿元,且每年有所增加。
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市蓝色经济区规划和改革发展试点工作中涉及的海洋类项目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配套,青岛市蓝色经济区重点规划经济新区和产业园区建设,青岛市蓝色经济区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蓝色经济相关规划编制、重大理论课题研究及项目论证等相关支出。专项资金以财政补助、贷款贴息、奖励等方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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