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要研究国际法?
1994年的一天,我突然接到上级通知,让我去瑞士日内瓦参加一个国际海战法专家会议。我反复问了好几次,什么叫做海战法专家会议,什么样的专家去参加会议,会上都谈论哪些话题?没有人能够说清楚。我到了会上才发现,美国、英国、德国等西方强国都派了国防部、外交部的法律专家与会,阵容庞大,有些还是将军、法学博士,而我那个时候还是第一次听说“海战法”这个词汇,当时我的军衔才是个海军中校。我很好奇,他们整天打这个揍那个的都是直来直去,为什么还要费这么大劲去研究什么海战法?难道海战还需要国际法不成?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我在会议上听着人家内行人的议论,颇感有理。于是逐渐深入其中,试图了解些许法理的奥秘。
回国之后,有一次美国驻日本横须贺第七舰队第五航母打击大队的巡洋舰到中国来访问,我有机会登舰参观,与该航母大队的军法官畅谈了一个上午,受益匪浅。我了解到,美国海军有800个军法官的建制,一部分对国内军事行动进行监察,一部分对海外军事行动进行监督。这些军法官配属给师以上指挥官,他们发布命令、指示之前都要咨询军法官,命令、指示的发布要经过军法官的签署,以确认其合法性。如果军法官认为其发布的命令、指示属于非法,指挥官仍然有权继续发布,但需要个人承担法律责任。于是,我就问这位军法官,美国小鹰号航母舰载机经常侵犯中国领空,有时居然深入到胶东半岛上空数十甚至上百公里,这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作为军法官你是否有过提醒?美国军舰、潜艇和飞机经常抵近中国近海沿岸进行侦察,2001年4月甚至造成中美撞机的恶性事件,作为军法官你是否尽到自己的责任?1998年美国文森斯号巡洋舰使用舰空导弹击落伊朗655号航班,造成290名无辜平民乘客死亡,这是不是属于违法行为?通过我与西方军法官、法律专家的频繁接触,我发现他们研究国际法、海洋法、海战法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开脱和进行完美的包装,变有罪为无罪。
中国军队是正义之师,文明之师,威武之师。即便是这样一支东亚雄狮,在未来的海上武装冲突中如果与美国、日本、菲律宾等国海军交手,会不会把本来有利的事情让他们解释为无理和非法?捍卫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我们当然要靠航母、核潜艇、导弹、原子弹,但在文明时代、信息时代、大数据时代的今天,如何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从历史上、法理上、战略上把问题梳理清楚,表述明白,让不怀好意者无缝可钻,无据可凭,岂不是更好。文武之道,一张一弛。舆论战、法律战、信息战在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的过程中同样是不可或缺,在很多情况下往往更加重要。
用什么方法研究国际法?
作为一个服役了43年的海军老兵,深感责任重大。虽然我不是什么法学硕士、法学博士,虽然我不是什么历史学家、外交专家,但是为了解决中国海洋上面临的一系列难题,我不得不就经常遇到的一些棘手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而不是蜻蜓点水般东抓一把,西抓一把,现炒现卖。时髦的百度搜索解决不了如此宏大的历史和法律问题,因为百度条目中还没有收录这样复杂而专业的内容。
虽然知道是一件很酷的事情,但考察历史却是一种苦难,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事件的根源出自哪里,所以刨根问底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与考察历史相比,研究法律则是一种折磨,因为法律需要严谨,它有着自己一套生僻的近乎不食人间烟火的语言环境,如果没有丰富的社会实践和军事知识,你很难理解那些法条背后的意境。作为一个普及型而不是专业型的军事专家,如果囫囵吞枣般把那些法理内容捧给读者,大家一定会大眼瞪小眼,完全不知所云,更不知所措。让我备受折磨的是,我要研究的法理内容,不仅百度上查不到,就连中文资料也没有,还得从英文原文中一点点挖掘、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这个过程是相当烦人的,而我整整被它折磨了快20年!
广东经济出版社出版了我的《百年航母》和《走向深蓝》之后,还想约我撰写其他类型有关海洋的书稿,我一下子就想到了近20年来海战法和海洋法的一些研究成果。当我把这些书稿的内容跟他们进行交流的时候,所有人无不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在他们眼中我好像是外星球的来客。很显然,纯法理的东西没有办法提供给普通读者进行阅读,因为过于生涩,缺乏可读性,更无趣味性。于是,我决定进行深度消化,先把法律的东西吃进去,细嚼慢咽之后自己慢慢消化掉,再用我自己的语言结合我的军事实践来讲故事,这样就变成了一个有骨头有肉的法律普及读物。为了帮助阅读并给读者留下更深刻的印象,我还专门邀请著名画家王明贺先生为本书绘制了插图,使之图文并茂。出版社为了提高印刷质量,还破例采用铜版纸印刷,从而为本书增光添彩。
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阅读
1839年,国际法第一次传到中国,中国人从那时起就把国际法当成紧箍咒往自己脑袋上戳。1894年7月25日,中国北洋水师租借英国怡和轮船公司一艘客轮运送步兵前往朝鲜,途中被日本东乡平八郎指挥的浪速号军舰拦截并登临检查,然后用舰炮和鱼雷将其击沉,700多中国步兵葬身大海。日本军舰放下小艇前往救人,看到留着大辫子的中国人脑袋就用棍子往海里戳,直至溺亡。看到英国洋人则奋力抢救,捞到船上便奉为座上宾。当时,最具国际法解释权且握有海上霸权的英国准备起诉日本,但日本私下里做工作,致使日英勾结,变非法为合法,中国700多人无辜死亡,成为冤魂怨鬼,不仅无法正名,还不得不赔偿英国怡和公司船舶损失费,而日本在英国的庇护下却被解释为无罪,属合法自卫。这个事件直接怂恿日本发动更大规模的对中国的全面进攻和武力占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向来讲究逆来顺受的中国,从来都是被别人规范,我们何曾想过规范别人?《百年航母》之后中国有了航母,《走向深蓝》之后中国突破第一岛链,《规范海洋》之后中国一定能够规范海洋,规范海权,规范周边。中国造大船、出远洋要遵守国际规范,但外国舰船、飞机进入中国的周边也要服从中国的规范。北宋著名理学家张载(1020-1077年)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天下开太平。”中国经济实力跃居世界第二位之后,也要在哲学思维、战略架构、经略海洋方面对人类和子孙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