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首次将引智资金纳入专项管理
7月1日起,由市财政局、中国蓝色经济引智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日照市引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这是我市首次将引智资金纳入专项管理。
据悉,市政府每年将投入1000万元作为引智专项资金,各区县设立相应配套资金,对引智项目和人才项目给予资助,为各路人才搭建绝佳舞台,优厚政策栽下“梧桐树”,只待引得“凤凰”来。
《办法》明确了引智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方向,规定了引智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和资助标准,严格了项目申报与审批、资金拨付、核销、结算的程序,涵盖了资金管理的各方面和各环节。
据了解,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包括引进国外智力项目、人才项目、人才载体建设和人才服务保障四个方面,补贴标准最高300万元。其中,“千人计划”学者、“外专千人计划”学者、“长江学者”等引进认定后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津贴,并一次性给予30万至5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经申报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则可一次性获得30万至300万元创新创业启动资金。
此外,我市首次对成功引荐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组织或个人给予奖励,标准为所推荐人才获得资助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成功引荐国家“千人计划”等高层次领军人才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一事一议予以重奖。
《办法》提出,专项资金还对高层次人才招聘、引智项目评审、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对接等重要引智活动等给予资助,并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免费体检、休养考察、免费入驻专家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等服务。
《办法》规定,使用专项资金采用常规审批、专项申报、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评审过程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组织、人社、财政、引智办等部门共同参与。专项资金下拨后,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实行追踪问效。
为加强监督检查,引智办将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引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有重点的抽查,一旦查出骗取、擅自改变用途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将追回已经下拨的专项资金,并责令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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