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17:07:43 

据国家海洋局消息,2013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谅解备忘录正式签署。谅解备忘录共包含3部分13个条款,明确了双方今后的合作领域、实施方式等。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和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执行秘书温迪·莱特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司长张占海作为国家海洋局代表与温迪·莱特交换了谅解备忘录,中国常驻教科文组织副代表周家贵、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副执行秘书毕卡吉参加了交换仪式。

张占海司长和温迪·莱特交换谅解备忘录

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成立于1960年(简称海委会),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负责政府间海洋科学技术事务的职能自治组织,也是联合国系统内负责海洋科学事务的专门机构。海委会的宗旨包括促进和协调海洋科研、服务与能力建设方面的国际合作,加强对海洋、海岸带的自然属性和资源的科学认知,提升沿海国在海洋管理、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能力。1977年,经国务院批准,我国正式加入了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并连续当选为其执行理事国。其后,我国充分利用海委会的智力资源,积极参与了海委会发起的各项重大活动,从整体上提高了我国参与大型国际海洋科学计划的能力,大幅改善了我国系统观测和防灾减灾能力,海洋科研水平步入了世界前列,并培养了大批海洋科学人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提升,我国在海委会中的影响力逐年扩大,牵头发起实施了一系列地区合作项目,承办了海委会和世界气象组织联合批准的“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海委会海洋动力和气候区域培训和研究中心等区域中心”。海委会希望中国在相关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与中国进一步加强合作的呼声日益强烈。2012年5月,海委会执行秘书温迪·莱特访华期间,与刘赐贵局长就签署谅解备忘录达成共识。之后,双方就谅解备忘录的内容进行了广泛磋商,结合各自的职能,确定了合作的目标和重点领域。根据最终形成的谅解备忘录文本,国家海洋局和海委会将就共同关注的事务交换资料和文件,通过组织培训班、会议和研讨会、发起和实施项目、建立筹资机制等方式,重点加强双方在海洋与气候监测和预报、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系统健康、信息和数据交换、能力建设等领域的合作。谅解备忘录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再延长3年时间……

查看全文:http://ocean.china.com.cn/2013-07/01/content_29278065.htm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