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邑市扎实做好海洋与渔业防汛防风工作
来源:昌邑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3-06-24 10:20:56
根据潍坊市渔安委《潍坊市渔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省渔安委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防台风和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潍海渔安〔2013〕23号)要求,昌邑市海洋与渔业局结合辖区内渔业生产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海洋渔业防汛、防风工作,保障海上作业渔船、养殖单位、渔港码头等渔业设施及人员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防御措施,确保发生汛情、险情和灾情时,领导第一时间到位指挥、情况第一时间掌握、措施第一时间实施、灾情第一时间处置。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除隐患。对渔业生产单位、渔港码头和渔船集中停泊点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三是落实措施,确保渔船安全。针对伏季休渔期的特点,认真落实休渔政策和关于渔船停靠的规定,严格按规定区域停泊渔船,逐港逐船确认。重点对养殖渔船进港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严格实行大风恶劣天气坚决封港、严禁出海的硬措施、硬规定,确保全市所有渔船全部返港、停靠安全。
四是加强值班,保障信息联络畅通。加强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信息接收传递制度的要求,及时将风情、汛情信息逐级通知到每个渔户、每条渔船及养殖企业……查看全文:http://www.shuichan.cc/news_view-1382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