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东滨州市海洋伏季休渔自6月1日开始

来源:中国海洋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17:13:12 

5月25日,记者在山东滨州全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滨州市2013年海洋伏季休渔期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所有休渔渔船必须严格遵守伏休有关规定按时进港休渔,休渔期间不得出海作业,切实做到“船进港、网封存、人上岸”。

根据《2013年滨州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其中刺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我省禁渔区线内的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渤海毛虾禁渔期为6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定置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8月20日12时至10月31日12时;8月20日前,禁止流网在我省对虾增殖保护区内捕捞作业;渔业辅助船在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不得出海作业;捕捞底层鱼虾类的“地笼”属取缔渔具,严禁销售和使用;我省禁渔区线内海蜇的开捕期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年度的资源状况另行制定。所有休渔渔船必须严格遵守伏休有关规定,按时进港休渔,休渔期间不得出海作业。

会议指出,伏季休渔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渔民的长远利益。在休渔期间要加强对渔民进行安全意识集中教育。要实现与渔船、渔民、涉渔企业的全对接。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打造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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