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中国海监2013年度福建海岛联合执法行动在福建省泉州市正式启动。此次联合执法行动由中国海监东海总队与中国海监福建省总队联合组织开展,在3天时间里集中对泉州市83个海岛及其周边海域进行全面检查。
这是东海区第二次开展海岛联合执法行动,由中国海监东海总队统一部署,中国海监第六支队、中国海监福建省总队闽南支队、中国海监泉州市支队及其海监大队负责具体实施,并将首次与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联合,由技术人员会同海监执法人员对海岛的废弃物排放进行现场取样和监测。本次联合执法行动由国家、省、市、县4级海监机构联合开展,采取海陆配合、区域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将动用7艘海监船(艇)和十余辆海监执法车对泉州市83个海岛进行全面检查。其中,计划对过山屿、大竹岛、惠安牛屿等20个海岛实施登岛检查,对其余60余个岛屿进行环岛巡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将重点检查各海岛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情况,主要包括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海岛保护规划的落实等情况。
与去年东海区首次海岛联合执法行动不同的是,这次邀请了海洋环境监测部门的技术人员参加,因而能确保对海岛环境的检查更为深入。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所确定的83个海岛中,有20个重点海岛是从泉州地区众多海岛中选定的。这20个重点海岛是根据航空遥感图像资料或海岛监视检测系统数据显示已经有开发利用迹象的岛屿,同时也是该地区海岛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在实际执法检查工作中具有可操作性的海岛。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的目的主要有4个:一是大力宣传《海岛保护法》,提高社会公众和涉岛单位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海岛的意识,推动《海岛保护法》的深入贯彻实施;二是摸清泉州地区海岛的开发利用现状,为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执法监管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对该地区主要海岛特别是已开发利用的海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海岛保护法》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分类进行查处;四是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锻炼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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