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五月一日起开始部分休渔各地将严厉查处违反休渔规定的渔船
来源:宗和 发布时间:2013-07-03 10:14:16
从5月1日12时起,东海部分作业的渔船开始休渔。其中,福建省第一阶段张网、灯光围(敷)网2700多艘渔船开始休渔;浙江省先期休渔的823艘灯光围敷网和1270艘帆张网作业渔船也全部按时回港休渔。
据悉,福建省2013年度海洋休渔工作具体安排为:5月1日12时~7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灯光围(敷)网作业;5月1日12时~7月16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张网作业;6月1日12时~8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刺网、桁杆拖虾和笼壶作业。5月16日12时~8月1日12时,北纬26°30′以南福建省海域;6月1日12时~ 9月16日12时,北纬26°30′以北福建省海域,禁止拖网、围网、耙刺、陷阱、杂渔具等作业。
浙江省海域灯光围(敷)网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7月1日12时,帆式张网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9月16日12时。
为确保海洋休渔制度的顺利实施,福建还规定所有休渔渔船应当在休渔前回到渔船所在地的港口、码头停泊,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浙江也将加强海陆执法巡查,严厉查处违反休渔规定的渔船,同时预防和化解各类渔事纠纷,打击偷渡、走私等海上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休渔期间渔港和海上治安秩序的稳定。
5月1日,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港渔船管理处及高崎避风港管理处的执法人员按区域分工开始休渔宣传……查看全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30503/870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