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灾害造成经济损失创七年之最

来源:王晶   发布时间:2015-05-20 17:23:01 

(记者王晶)4月1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发布了《2012年北海区海洋灾害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显示,2012年北海区海洋灾害呈现出频率高、损失大的特点,各类海洋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59.89亿元,是近7年来最为严重的一年。海洋灾害损失主要由风暴潮、海浪和海冰等海洋灾害造成,其中风暴潮灾害破坏力最大,导致北海区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最严重的省份依次为山东省、河北省和辽宁省。

在各类海洋灾害中,直接经济损失最严重的是风暴潮灾害,约为52.07亿元,占总直接经济损失的86.94%。《公报》显示,2012年北海区发生的风暴潮总体灾情为近10年来最重,导致山东和河北两省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为31.59亿元和20.44亿元。

在海浪灾害方面,2012年北海区共发生有效波高超过2.5米的灾害性海浪过程14次,超过4米的灾害性海浪过程出现8次,海浪灾害的直接经济损失约5.97亿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近10年来最重,损失主要出现在辽宁大连和山东烟台海域。

在海冰灾害方面,2011年~2012年冬季北海区海冰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55亿元,海冰灾害所造成损失主要集中在海水养殖,受损养殖面积达到约3.8万公顷。

《公报》表明,2012年5月~8月在山东日照、青岛、烟台、威海等地登陆的绿潮,对沿岸渔业、水产养殖、海洋环境、景观和生态服务功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绿潮灾害造成经济损失约3000万元。与近5年相比,2012年绿潮发展过程呈现三早、二长、一低的特点,三早即:发现绿潮时间较早、绿潮进入山东所辖海域的时间早、绿潮影响到山东近岸海域的时间早;二长即:绿潮持续时间较长、绿潮影响岸线长;一低即:绿潮分布面积及覆盖面积较低。

2012年,北海区砂质海岸侵蚀严重,侵蚀范围扩大,局部地区侵蚀速度呈加大的趋势。根据重点岸段海岸侵蚀监测显示,海岸侵蚀造成土地流失,房屋、道路、沿岸工程、旅游设施和养殖区域损毁,给沿海地区的社会经济带来较大损失。

近年来,北海区沿海海平面变化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并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和时间特征。与常年相比,2012年渤海和黄海海平面分别高110毫米和108毫米;与2011年相比,黄海和渤海海平面分别上升43毫米和31毫米;除4月外,北海区沿海其他月份海平面较常年同期均高100毫米以上,其中5月、6月、8月和10月北海区沿海海平面均为1980年以来同期最高值。

《公报》显示,在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灾害方面,2012年北海区海水入侵严重地区分布于渤海滨海平原地区及北黄海滨海平原地区。与2011年相比,辽宁营口和葫芦岛、河北唐山和秦皇岛、山东潍坊地区个别站位氯度升高。土壤盐渍化较严重的区域主要分布于辽宁、河北和山东滨海平原地区。与2011年相比,辽宁盘锦和锦州,山东烟台、威海和滨州等区域土壤盐渍化范围呈扩大趋势,土壤含盐量有所提高。

北海区是我国受海洋灾害影响严重的地区之一,海洋灾害种类多、灾害频发,有效防御海洋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关系到北海区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此《公报》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一是制定和完善海洋防灾减灾规划,建立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在资金、人员及装备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健全北海区各级海洋灾害预警体系;三是各级涉海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应将防灾减灾内容纳入项目总体计划,一并安排和落实建设资金,同步实施;四是运用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海洋灾害基础知识……查看全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30403/862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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