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报:山东4000多公斤大菱鲆携带“身份证”走向市场
------重整旗鼓 收复失地
来源:刘 冰 马学信 发布时间:2015-05-21 03:30:57
来源:信息宣传中心 作者:刘 冰 马学信 2007年1月17日12:30 |
本报讯 2006年12月30日山东-上海大菱鲆产销对接启动仪式后,烟台天源水产有限公司签注产地标识的优质大菱鲆,经空运发往上海市铜川水产批发市场销售。经上海市有关部门抽样检测,于2007年1月5日公布检验结果,各项指标全部符合无公害产品要求,无药物残留。第一批发往上海的 300公斤带有身份标志的多宝鱼销售一空,该公司第三批大菱鲆已发往上海。这标志着山东省的优质大菱鲆开始正式携带“身份证”上市销售,并受到了市场和广大消费者的认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烟台、日照等地养殖的优质大菱鲆已有4000多公斤加注产地标识,携“身份证”销往上海、深圳、温州、合肥、杭州等城市。
2006年12月31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华夏水产养殖公司携带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和当地主管部门开具的产地证明,将500公斤优质大菱鲆加注产地标识发往合肥市场,这是药残事件后该市首批大菱鲆外销南方市场。1月1日,该批大菱鲆到达合肥市场,当日即销售300公斤,其余200公斤应杭州市场要求运往杭州销售。由于准备充分,检验报告、产地证明齐备,并且每尾鱼都戴有产地标识牌,市场和消费者非常认可,销售价格达到40元/斤,比事件前高出12元。市场方面随即要求继续供货。目前,该市已有10多家养殖公司,将产品送往检验部门待检、上市。另外,烟台海洋、莱州等市养殖企业的近3000公斤大菱鲆经检测合格后,加注产地标识销往浙江温州、深圳等地。
为克服大菱鲆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早日促使大菱鲆上市销售,我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在抓好当前大菱鲆养殖生产、加强监督检查、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渔业标准化生产力度,强化水产品源头治理和生产环节监管,引导广大养殖业户积极开展产品送检,抓住当前节日集中、市场需求旺盛的有利时机,把合格大菱鲆推向市场。为让大菱鲆销往上海市场,我省组织召开了山东-上海大菱鲆产销对接洽谈会,开展了与上海等地市场的对接活动,就大菱鲆销售问题与上海市有关部门、经销商、行业协会等进行对接交流。同时,加强了与北京、深圳、杭州、温州、合肥、南京等地的联系,为大菱鲆的销售进一步疏通了渠道,打下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