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吕滨率领由国家海洋局、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成的调研组,到海南省就《海洋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起草工作进行调研,并同当地海洋行政管理部门、海洋环评单位及专家进行了座谈。
调研组听取了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和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汇报。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涉海项目专家审查、行政审批、环保执法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调研组与相关单位和专家就该规定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违法违纪行为的分类和处分幅度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吕滨表示,随着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统筹协调海洋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任务非常艰巨。与此同时,在海洋环境保护中,不依法履行职责、不依法执法和行政检查等违法违纪行为也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海洋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规章,以规范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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