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王宏: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推动海洋经济迈上新台阶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7:36:07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我国今后一个时期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为便于读者更好地了解规划,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王宏。

《中国海洋报》记者:《规划》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是什么?

王宏:首先,制定《规划》,是凸显海洋地位、拓展发展空间的战略需要。海洋是潜力巨大的资源宝库,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蓝色家园,也是支撑未来发展的战略空间。目前,我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已高达60%,对外贸易运输量的90%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世界航运市场19%的大宗货物运往我国,22%的出口集装箱来自我国。可以说,我国经济已是高度依赖海洋的开放型经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经济形态将长期存在,并不断深化。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施“大进大出”,是我国经济对外开放30多年来形成的基本格局,海洋是支撑这一格局的重要载体。开发和利用海洋,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是缓解资源瓶颈、拓展发展空间的迫切需要,是促进沿海区域经济增长、扩大国内有效需求的重要渠道,是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必由之路。

其次,出台《规划》,是发展海洋经济、推进海洋事业的指导方针和行动纲领。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特别是进入“十一五”时期,作出了一系列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十一五”期间,我国海洋经济年均增长13.5%,持续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速。2010年,海洋生产总值近4万亿元,比“十五”期末翻了一番多;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和沿海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9.9%和16.1%,较“十五”期末分别提高了0.3%和0.8%;涉海就业人员3350万人。海洋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沿海地区产业集聚能力显著增强,海洋新兴产业快速起步,重大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海洋产业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发展,我国海洋经济迈上新台阶,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因此,在新的形势与发展机遇下,更加需要科学规划的引领,实现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良性运行。

再次,实施《规划》,是面对日趋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应对多变的海洋发展态势的制度基础和组织保障。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的海洋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粗放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自主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能力不强,资源与生态环境约束加剧,保障发展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这些因素仍制约着我国海洋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国际上,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随着能源资源竞争的不断加剧,围绕海洋资源的权益争夺将愈演愈烈;地区性摩擦和冲突频发,主要国际航线面临的非传统安全领域威胁日趋严峻;海洋生态环境约束日益显现,全球气候变化与海洋灾害影响加剧等问题更加突出,这些因素对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面对国际经济社会环境的巨大压力和国内海洋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要求我们科学制定《规划》、认真实施《规划》,全面统筹海洋经济发展思路、目标和任务,增强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我相信,《规划》的实施,对于提高国民经济综合竞争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中国海洋报》记者:与2003年《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相比,《规划》有何新的特点?

王宏:《规划》是继2003年我国制定发布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之后,再次推出的新一轮全国海洋经济综合性规划。与2003年《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相比,《规划》有许多新的特点,主要体现在编制背景、发展思路和主要内容上。

一、所处阶段和发展背景有了新变化

海洋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2003年以前,全国上下对海洋经济概念都没有统一的认识,更谈不上有一部国家级、综合性的海洋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布实施,不仅明确了海洋经济的内涵和外延,还标志着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愈发重要的作用,使得海洋经济不论在国内还是世界范围内,首次明确成为国家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今,我国海洋经济实力显著提升,海洋资源利用趋于合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初步成效,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科技兴海工作深入推进,海洋事业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发展海洋经济的政策环境明显好转。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国家相继批准和公布了一系列沿海区域规划,山东、浙江、广东、福建和天津相继成为海洋经济试点省市,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横琴半岛规划区先后批准设立为国家级新区,沿海各个省市的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业已着手搭建,这些都标志着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沿海区域开发正成为从国家到地方的重点领域。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以专章部署海洋经济工作,这表明“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已成为“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意义的战略重点。因此,可以说“十二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已步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海洋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纲要》实施的10年间,是我国海洋经济蓬勃发展的阶段。我国海洋经济总量快速增长,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全国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从2003年不足5000亿元至2011年突破1.8万亿元,翻了一番多。同时,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步伐明显加快,以海洋高技术为支撑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势强劲,海水利用、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电力等新兴产业在海洋经济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年均增长速度超过20%。总的来说,经过10年的发展壮大,海洋经济已逐步形成规模,并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但是,这10年也是海洋经济发展的矛盾和问题集中凸显的10年,如产业结构深层次矛盾显露,产能过剩和低质化并存,产业布局和沿海开发导致的陆海空间矛盾日益严重,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由单一性向复合型发展等。而今,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海洋经济继续依靠数量投入的粗放式增长模式将难以为继,海洋经济必须走一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必须依靠科技引领实现发展方式的集约型转变,因此“十二五”时期海洋经济将从注重规模和速度转向谋求质量和效益“双赢”的发展阶段。

二、指导理念与定位上的继承与发扬

2003年发布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纲要》是我国制定的第一个指导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宏伟蓝图和纲领性文件,提出了我国2010年之前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原则、产业布局及相关支持领域的发展方向和主要措施。而今这部《规划》,从指导理念、发展思路、原则方针方面,与《纲要》是一脉相承的,是在《纲要》基础上的提升和拓展,同时具备自身的时代特点与创新发展的特色。《规划》立足于近10年来,特别是“十一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取得的成绩与自身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了海洋经济在“十二五”及未来一段时期所面临的形势,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转变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特别是十八大提出的“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方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指导性意见,深化认识,开拓创新,力求在海洋经济发展指导与调节的理念和思路上取得突破,并有重点地部署“十二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此外,在编制过程中注重了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批复的沿海区域规划以及渔业、交通等相关涉海规划的衔接,明确了职能部门与建立规划实施的协调体制机制,提出的目标与重点任务等充分考虑了指导性与实际可操作性,是一个可指导、可执行、可评估的规划。

三、规划内容在原有基础上实现了突破与创新

第一,新兴业态、产业分类发生新变化——《规划》提出了符合客观现状和未来发展要求的产业体系,更加具有政策导向性和科学性。与2003年《纲要》提出的七大海洋产业(渔业、交通、旅游、船舶、医药、海水、盐化工)相比,《规划》设三章规划海洋产业发展,提出了海洋传统产业、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服务业三个领域、共计13大产业,其中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海洋文化产业、涉海金融服务业、海洋公共服务业为“十一五”以来初露端倪的新型业态,它们是我国海洋经济蓬勃发展的新生力量。

第二,沿海区域格局规划推陈出新——提出适应新阶段发展要求的沿海区域格局,兼具长远性和可操作性。2003年《纲要》将海洋经济区域划分为海岸带、海岛、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国际海底4个区域,粗线条地勾勒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区域布局,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描绘出宏伟蓝图。经过近10年的发展,一条从北到南环绕海岸线的蓝色产业带已经初步成型,逐步从“浅蓝”挺进“深蓝”,以重点城市为依托的沿海区域布局基本完成,海洋开发开放格局日渐清晰。《规划》紧紧把握住这一时代特点,强调陆海统筹,将区域布局与海域自然地理属性、社会经济情况与区域建设相结合,突出各区域层次、定位和特色,从国家角度进行宏观把握和统筹规划,提出了“三圈多极三点”的开放格局,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布局展现了远景蓝图。

第三,重墨描述海岛开发利用和保护——根据海岛类型进行分类利用与保护,促进海岛经济发展。2003年《纲要》确立了海岛及其邻近海域特殊区域,重点在国防、权益和资源方面对其进行规划部署,但限于当时条件,对海岛的开发与保护规定较为宏观与笼统。10年来,海岛开发利用,特别是对无居民海岛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日益得到社会各界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的出台对规范海岛开发利用秩序,保护海岛生态环境,促进海岛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规划》在此基础上专设一节,特别是提出重点开发三大海(群)岛,以及合理开发近岸海岛和扶持边远海岛发展,赋予了海岛开发与保护更新更多内容。

第四,新增宏观调控——更具宏观指导性和调节性。《纲要》出台后的10年,海洋经济管理工作不断推进,特别是2008年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海洋局“新三定”方案首次将海洋经济管理工作作为一个整体纳入政府部门职能,标志着海洋经济管理工作已经从经济统计等基础性工作开始,迈向参与指导、协调、调控的宏观调控阶段。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处于高速增长期和矛盾凸现期,对各级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在新形势下,《规划》专设“加强海洋经济宏观指导”一章,明确了强化海洋经济规划指导、加强海洋经济监测评估、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建设三大任务,建立起与海洋经济发展转型相适应的调控体系框架;此外,在“保障措施”一章中,特别对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财政、投融资等政策进行了规定,阐述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取向,为下一步制定具体政策或指导意见预留空间。

《中国海洋报》记者:围绕着《规划》的贯彻实施,今后国家海洋局将有哪些具体举措?

王宏:作为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将认真贯彻实施《规划》提出的各方面目标和任务,严格按《规划》中发展海洋经济各项措施办事,围绕国务院赋予的“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的责任,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等”职能,保障和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在海洋经济管理领域,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统计局等有关部委局,以“摸清家底、提升能力、加强调控、强化服务”为重点,努力为国家和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保障。重点谋划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海洋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和规划指导。按照《规划》提出的“加强海洋经济规划指导和政策扶持”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国家海洋局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对接,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研究编制海洋产业发展目录,加强对海洋经济的指导调节,提高中央与地方海洋经济管理工作的联动性,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对海洋经济的专项支持。同时,以发展海洋经济为基础,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国家海洋局的职责,保障国家海域和海岛的开发与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调查研究、海洋灾害预警、参与全球和地区海洋事务、依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能力建设。按照《规划》所提出的“推进国家和省级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能力建设,定期发布海洋经济监测和评估信息,提高辅助决策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国家海洋局将继续推进省级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力争国家级能力建设项目尽快立项开工,提高海洋经济监测与评估频率和时效性,尽快建立与国民经济相匹配的海洋经济监测与评估体系,提高辅助决策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

三是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按照《规划》所提出的“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将重点在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综合管理等方面探索新思路和新模式。同时,注重对试点工作的监督、监测、评估和反馈,及时研究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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