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决不会屈服于任何外来压力”,并指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这是党中央从国家全局考量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今后中国海监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是全国海监系统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纲领和行动指南。
中国海监自成立以来,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维权执法两项主要职责。从2006年起,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海监在我国管辖海域开展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工作以来,迄今已有6年。在国家海洋局的直接领导下,中国海监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维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深化和全面实施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制度,全体海监队员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海监精神,为维护和捍卫我国海洋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自去年9月日本所谓“购岛”事件发生以来,中国海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开展维权巡航,并实现了常态化,有力地维护了我国海洋权益和领土完整。
中国海监除依法开展维权巡航执法工作外,还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岛保护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规章,开展海洋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中国海监严厉查处并有效遏制了违法用海用岛行为,着力查办了一批海洋环境违法大案、要案,规范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秩序,有力保障了国家重大海底光缆的通信畅通,还与港澳台地区广泛开展海洋行政执法合作,为规范海洋开发秩序、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发挥了重要的服务保障作用。
随着国际国内海洋形势的发展,特别是我国海洋事业的迅速发展,未来中国海监依法承担的维权执法与行政执法等任务将更加艰巨、繁重。今后中国海监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按照维权执法、行政执法等职责要求,规范沿海各地海域使用秩序,保护无居民海岛和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海洋权益,为建设海洋强国做出应有的贡献。因此,中国海监要做好以下5点工作:一是全国海监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尽快落实在行动中,依法履职,做好各项执法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装备能力建设,为维权执法和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海监队伍的综合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用海用岛行为,保障沿海各地有序、合理、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四是进一步加强维权执法能力建设,依法履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神圣职责,实现对我国包括钓鱼岛在内的管辖海域的有效监管;五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与管理,通过不断优化机制、体制,进一步提升海监队伍的整体实力与水平,做祖国坚强的海洋卫士。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有中央及地方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中国海监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履行好维权执法、行政执法两项重大职责,实现对我国管辖海域的有效监管,开创中国海监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实现我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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