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海洋保护区规模和质量协调发展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7:42:30 

近日,记者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天津大神堂牡蛎礁等3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和山东大乳山等10个国家级海洋公园获批成立,共约835平方公里。此外,另有江苏海门蛎蚜山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更名为江苏海门蛎蚜山国家级海洋公园,浙江渔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加挂国家级海洋公园牌子。

此次新批准建立的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国家级海洋公园分别为:天津大神堂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山东莱州浅滩海洋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山东蓬莱登州浅滩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山东大乳山国家级海洋公园、山东长岛国家级海洋公园、江苏小洋口国家级海洋公园、浙江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福建福瑶列岛国家级海洋公园、福建长乐国家级海洋公园、福建湄洲岛国家级海洋公园、福建城洲岛国家级海洋公园、广东雷州乌石国家级海洋公园、广西涠洲岛珊瑚礁国家级海洋公园。

各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所在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在充分调研、科学规划的基础上,经上级人民政府逐级同意,向国家海洋局提出了建立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的申请。国家海洋局组织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委员对上报的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国家海洋局审议,确定此次新建的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

下一步,国家海洋局将把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作为保护重要海洋生态空间、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重要抓手,推动海洋保护区规模和质量协调发展,为建设海洋强国、打造美丽海洋做出积极贡献。

据悉,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海洋公园是我国海洋保护区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海洋自然保护区禁止限制开发利用活动不同,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保护优先、适度利用”的原则……
查看全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30107/833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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