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逊评论:中国海洋安全(十八)——三沙建设构想之一二六
我国要制环球海洋安全政策,就要在踏踏实实从眼前的事作起。东海的工作已经起步,12月14日我国已经向联合国秘书处提交了东海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南海却拿不出来,因为我国在南海的主要理据不在大陆架条款,而在群岛条款。然而在南沙群岛,我国(包括台湾同胞在内)只占据了9个岛礁,还有45个岛礁掌握在周边邻国之手。我们就是划出领海基线也无济于事,必须解决实际占领问题。由于我们已经有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只要策略对头,这件事办成也不难,但需要假以时日。今天,航空母舰尚未投入现役,空中加油技术尚未正式装备,航天发射中心尚未建成,等到所有这些事都办完,又要好几年的时间。
所以我们主张在建立强大海军的同时,尽快把“趸船为基、一城两区、临空布局”的计策,付诸实施。只要在我空军飞行半径之内的南中国海中部,打造出第一批三沙市的海上城区,制空权就算夺回来了。当然选址颇有讲究,以便我们的队伍进退有据。
之后就是在南沙群岛被侵占的岛礁身旁,打造第二批海上城区,一旦打造成功,我国的海监、渔政、边防、环保等执法船队,就在海军的掩护之下,堂堂正正地去行使权力,把对方掠夺我海洋资源的投资环境,彻底搅乱。外国投资者无心恋战,我国投资者一涌而上,开始进行油气资源开发。我国渔民船队在侦察卫星的指挥下,挥师南沙,大规模捕捞作业。我国的旅游产业,也南下南沙布设网点和线路。
这样,我国的形象就在南沙群岛实实在在地出现了,对方有什么选择?要么开战,它们占不到便宜;要么谈判,可以。谈得越早,条件放得越宽,谈得越晚,条件收得越紧。等到我们大大小小的三沙市海上城区星罗棋布,那就没有什么好话可说了。
再接下去,才是划定领海基线,宣布我专属经济区的范围,报请联合国相关机构批准。也就是做12月14日东海那些事。所不同的是,我国在南沙不拥有大陆架,不能参照大陆架条款,只能运用岛礁条款。专属经济区的范围,也远不及大陆架的范围那么宽阔。
在这里,我国坊间“九段线之内统统为中国领海”之说,恐怕是站不住的,因为那样就没有公海了。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领海基点必须是高于海面的岛礁,而且两个岛屿之间的距离不能走过4海里,否则就不能连成一线。而这样一来,“九段线”就无法连接成一个完整的“U”型线,由此所划得的领海面积,自然要大大小于“U”型线。我们常说的200万平方公里,甚至250万平方公里,实际上极有可能达不到。
还有一点,就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群岛国条款,仅仅适用于“群岛国”。中国海岛众多,却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群岛国,所以同样无法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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