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环保项目不能缺席民意听证

来源:海洋财富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17:50:13 

海洋财富网特约记者李红军 环保部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要扩大环境信息公示范围,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通知》要求,加强环境核查与审批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环保部要求公开的信息,包括行业环保核查信息、上市环保核查信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等。其中,上市公司须主动公开环保核查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行业、所在地、生产及环保基本情况等;而建设项目须就环评受理情况、环评简本、环评审批结果、环保验收结果等相关信息等“全面主动公开。

这些年有些地方为了拉动所谓的GDP的增长,贪于急功近利,在招商引资上良莠不分,纷纷引进了一些高污染项目,造成了一定的生态灾难,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这种只顾当前,不计长远的做法,显然是在拿着人民群众的健康当儿戏。

时下,有些地方存在着这样一种错误认同,地方上不上环保项目与当地群众无关,完全是政府行为,这种错误做法必须得到纠正。其实,环保项目和当地群众的关系十分密切,笔者注意到,这几年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某地因化工污染导致了当地农民的减产甚至绝收;因环境污染而引发的“癌症村”也是有出现。人民群众作为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当地政府不能无视这种民意诉求。

环境项目关涉当地百姓的生命安危,环保项目不能缺席民意听证。在环保项目的建设上,当地群众不但要有一定的话语权,更要有一定的裁量权。一个环保项目如果当地百姓极力反对,最好是缓建,甚至让它“胎死腹中”,只有这样,才是对人民群众的真正负责。

我们常说,要为子孙留下蓝天碧水(碧海)绿地。要做到这一点,当地政府必须担负起应有的责任意识。首先,在上环保项目时,一定要进行认真的评估,进行科学的论证,不能头脑发热,盲目决策,让政绩冲昏了头脑。其次,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民意诉求作为重要考量。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根本目的是要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如果最终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以人民群众生命为代价,是对人民群众的一种犯罪。

此次环保部更多对行业和上市公司加强了环境信息公开的要求,这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一个地方的环境结果要让群众知晓,不能让群众蒙在鼓里。当下社会语境里,很多地方发生了环境事件之后,不是实事求是,及时公布事件真相,而是采取了欺上瞒下的手段,对上谎报瞒报,对下则进行“信息封锁”,群众不明真相,坊间猜测,由此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政府的公信力进一步受到质疑。

眼下,打造责任政府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就必须把相关的信息进行公开,尤其在关涉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上,更不能马虎虎从事。在环保项目上,是否正视民意诉求,直接考量着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管理智慧和执政能力。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不应是责任政府所为。

我们要构建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在倡导“环境公民”的同时,刚要着力打造“环境政府”。而要做到这一点,环保项目广泛听取民意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